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生育相關診療項目限定支付範圍的通知》(粵醫保發〔2025〕22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生育相關診療項目限定支付範圍的通知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