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市直各定點醫療機構: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免陪照護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粵醫保發〔2025〕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對“免陪照護服務”項目進行定價,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公布“免陪照護服務”項目價格
公布“免陪照護服務”項目價格(見附件)。在特級護理、I級護理服務的基礎上同時開展免陪照護服務的,可在特級護理、I級護理收費的同時,加收該項目收費。
二、加強價格項目落地實施的綜合管理
請各醫療機構按規定做好政策落地工作。各縣(市、區)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指導和監督,並做好項目執行的跟蹤監測,規範醫療服務收費行為。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實施,原政策文件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如遇國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采購管理科反映。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