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市直經辦管理定點醫療機構: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障省內跨市就醫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經辦規程>的通知》(粵醫保規〔2024〕10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向梅州市醫保局反映。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障省內跨市就醫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經辦規程》的通知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