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保局,市醫保中心,市直有關醫療機構: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粵醫保發〔2024〕23號)精神,結合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和醫療機構臨床需求實際,對新公布的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進行定價,並同步廢止和修訂部分項目,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
二、定價原則
基於對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成本調查情況,參考省醫保局製定的項目基準價,綜合考慮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能力、群眾醫療服務需求、患者基本醫療費用總體負擔、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地市間比價關係等因素,確定我市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標準。
三、定價內容
(一)優化整合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公布“取卵術”等12項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見附件1),廢止“經腹腔鏡取卵術”等24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見附件2),修訂“睾丸陰莖海綿體穿刺術”等2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見附件3)。
(二)分級製定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標準。我市三級公立醫療機構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的價格按省規定的基準價下浮,其中:“取卵術”等11項下浮10%,“組織/體液/細胞冷凍續存(輔助生殖)”項目下浮30%;二級公立醫療機構價格按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價格標準下浮8.2%,一級公立醫療機構價格按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價格標準下浮16.2%(見附件1)。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執行相應等級醫療服務價格為最高指導價,可以下浮不得上浮。
四、保障措施
(一)嚴格執行政策。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和臨床診療規範向患者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費用;要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製度,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製度,落實好費用清單、明碼標價等相關規定。
(二)加強指導監督。各縣(市、區)醫保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及價格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和監督轄區內醫療機構做好政策落實,並做好項目執行的跟蹤監測。
五、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實施,原政策文件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如遇國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醫保局醫藥價格和采購管理科反映。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