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市直經辦管理定點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保證醫療保障定點信息變更前後政策順利銜接,更好地保障參保人權益,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現將完善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信息變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縣(市、區)醫保中心受理定點醫療機構重大信息變更時,對涉及醫保結算範圍、結算標準等的變化內容,如診療科目、機構等級和類別等,需報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複核。複核通過的,由各縣(市、區)醫保中心向市醫保中心請示。市醫保中心會同市局機關相關科室核準後,批複各縣(市、區)醫保中心執行,批複包含執行開始日期。
二、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其他信息變更流程按《關於印發梅州市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申請及信息變更經辦指引的通知》(梅市醫保函〔2023〕55號)執行。請各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定點醫療機構信息變更經辦工作,妥善解決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信息變更前後的就醫問題,確保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服務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