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市醫保中心,市直各定點醫療機構: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護理費”等173項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粵醫保發〔2024〕2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公布“護理費”等修訂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護理費”等173項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按已核定的政府指導價執行,涉及的9項兒童加收項目同步修訂(詳見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醫保局負責指導轄區內醫療機構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地執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二)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統一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內涵、說明等開展醫療服務,切實做好價格信息公開工作,保障患者對其就醫全過程價格信息的知情權。
(三)市醫保中心應及時做好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信息更新維護,確保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正常結算。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執行。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徑向市醫保局醫藥價格和采購管理科反映。
附件:梅州市2024年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價格表.xlsx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