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醫保函〔2021〕77號
轉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衛生健康
委員會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
做好第五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
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管局,廣東省梅州監獄,中國人民解放軍96715部隊,市直各公立醫療機構:
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第五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1〕41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市醫療保障局等七部門《關於轉發推進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大範圍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醫保〔2019〕23號)的有關規定貫徹落實。
各醫療機構繼續通過采購平台完成配送商選擇、采購合同簽訂、下單采購等工作,並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時做好清庫、備貨等各項工作,統一於2021年10月9日零時前完成價格調整,確保2021年10月9日零時起,中選品種按照中選價格進行銷售。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和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監測轄區內醫療機構中選品種使用進度情況和合同履約情況,督促各醫療機構按時完成中選品種約定采購量並及時回款。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市醫療保障局及相關部門反映。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做好第五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1〕41號)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梅州市衛生健康局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梅州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