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什麼是生育保險?
答: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規定,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製度。
問:哪些單位和人員應當參加生育保險?
答:(一)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及其在職職工;
(二)有非軍籍職工的軍隊、武警部隊所屬用人單位及其非軍籍職工;
(三)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問:生育保險需要個人繳費嗎?
答:生育保險費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合並繳納,生育保險費由單位按月繳交,職工個人無需繳費。繳費標準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0.5%。
問:生育保險待遇包括哪些內容?
答: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一)生育醫療費用
1.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產前檢查、終止妊娠(含宮外孕終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間的費用,終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間診治妊娠合並症、並發症的費用。
2.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輸精管結紮或者複通手術、人工流產、引產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期間診治合並症、並發症的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用耗材支付範圍的生育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支付;其他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是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
問:哪些醫療費用不納入生育保險支付範圍?
答:(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或者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納入的。
問:“三孩”媽媽能否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答:隻要是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參保母親,都能享受相應的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產前檢查、分娩、生育津貼等。
問:生育保險是否女職工專有?
答:生育保險並不是女職工專有,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的職工(包括男職工)都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已經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女職工可以享受產前檢查、終止妊娠(含宮外孕終止妊娠)、分娩住院、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結紮或者複通等生育保險待遇,男職工可以享受輸精管結紮或者複通等生育保險待遇。男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標準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
問:靈活就業人員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嗎?
答: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的起止時間與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時間一致。
問:失業了還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嗎?
答: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地同步參加生育保險,並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其未就業配偶按照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
問:在異地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可以報銷嗎?
答:職工已辦理生育異地就醫備案手續至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足額支付,並實行即時結算。因特殊原因職工生育醫療費用不能直接結算的,其生育醫療費用先由職工個人支付,並在分娩、終止妊娠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次日起3年內,向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請手工報銷。
問:參保單位欠繳生育保險費時,參保職工是否繼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答: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為職工辦理生育保險登記或者未按時足額繳費的,其職工和職工未就業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應的待遇。造成職工或職工未就業配偶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由用人單位按照生育保險待遇標準支付相關費用。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申報繳納本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造成職工生育津貼損失的,由用人單位補足。
問:孕媽媽如何享受產檢費用報銷?
答:孕媽媽原則上選定1家具備相應服務能力的定點醫療機構作為產前檢查醫療機構,按規定辦理就醫確認手續,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納入生育保險報銷範圍的費用,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足額支付。
問: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怎麼計算?
答:(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計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二)女職工終止妊娠享受產假: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計15天至30天;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計42天;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計75天。
(三)職工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計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計2天;施行輸卵管結紮的,計21天;施行輸精管結紮的,計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複通手術的,計14天。
同時存在兩種以上計劃生育手術情形,或者同時存在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情形的,合並計算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
問:生育津貼由誰申領?
答:職工按規定享受的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先行墊付,再由用人單位向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請撥付生育津貼。參加生育保險的失業人員按規定由本人向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請撥付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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