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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梅州市公立醫療機構口腔種植類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來源:本網   時間:2023-03-16 14:52:4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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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原文:梅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梅州市公立醫療機構口腔種植類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標準的通知


        2023年3月3日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醫療保障局印發了《梅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梅州市公立醫療機構口腔種植類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標準的通知》(梅市醫保規〔2023〕1號),現對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文件製訂背景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做好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專項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4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做好我市新整合修訂的公立醫療機構口腔種植類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定價工作,並對單顆常規種植牙全流程價格進行調控,保障人民群眾獲得高質量、有效率、能負擔的缺牙修複服務,促進口腔種植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我局按規範性文件製訂程序,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製定了《梅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梅州市公立醫療機構口腔種植類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標準的通知》。

        二、政策依據

        (一)《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做好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專項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4號);

        (二)《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版)》(粵府辦〔2022〕5號);

        (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政府製定價格行為規則實施細則的通知》(粵發改規〔2019〕2號);

        (四)《關於製定和調整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梅市醫保規〔2022〕2號)。

        三、實施時間和範圍

        (一)實施時間。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此前相關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文件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二)實施範圍。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

        四、主要內容

        (一)規範整合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按《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版)》(粵府辦〔2022〕5號)“授權市人民政府對省規定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在省規定的範圍內製定具體價格”規定,我市直接執行省醫保局規範整合口腔種植類醫療服務項目即可。

        (二)確定單顆常規種植牙全流程調控目標

        根據《通知》要求,我市位於廣東省第三價區,單顆常規種植牙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目標為不超過4300元,包含單顆常規種植全過程的診查費、生化檢驗和影像檢查費、種植體植入(單顆)費用、種植牙冠修複置入(單顆)費用、醫學3D掃描設計建模和打印費、麻醉費以及抑菌含漱液、抗生素、衝洗、消腫、鎮痛藥等相關藥品費用,不包含種植體係統和牙冠等醫用耗材費用,不包含拔牙、牙周潔治、根管治療、植骨、軟組織移植、即刻種植和即刻修複加收、顱頜麵種植體植入加收、臨時冠修複置入等服務費用。

        根據《通知》要求,單顆常規種植牙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目標按照醫療服務分級定價機製相應遞減,按照我市分級定價機製,二級醫療機構價格按三級公立醫院價格下浮8.2%,一級醫療機構價格按三級醫療機構價格下浮16.2%,因此,我市三級、二級、一級公立醫療機構單顆常規種植牙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目標分別不超過4300元、3947.4元、3603.4元。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單顆常規種植牙醫療服務全流程調控總價不超過調控目標的96%,即三級、二級、一級公立醫療機構調控總價分別不超過4128元、3789.5元、3459.3元。

        (三)製定各級別口腔種植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標準

        為落實單顆常規種植牙醫療服務價格調控要求,同時基於成本調查數據,參考省醫保局製定的價格標準,綜合考慮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能力、群眾醫療服務需求和費用負擔等因素,確定我市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口腔種植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在省醫保局公布的基準價的基礎上下浮15%,二級醫療機構價格按三級醫療機構價格標準下浮8.2%,一級醫療機構價格按三級醫療機構價格標準下浮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