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每一位參保人的權益,拒絕欺詐騙保行為,違法違規行為早知道!
一、嚴禁定點醫療機構掛名住院。發現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將追回違法違規費用;情節嚴重的,將解除醫保定點服務協議,並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

二、嚴禁定點醫藥機構通過串換藥品、耗材、物品、診療項目等騙取醫保基金。發現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將追回違法違規費用,並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解除醫保定點服務協議。

三、嚴禁定點醫療機構通過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發現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將追回違法違規費用,解除醫保定點服務協議,依法追究涉事醫務人員、醫院相關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四、嚴禁定點醫療機構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計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發現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將追回違法違規費用,並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解除醫保定點服務協議,依法吊銷相關責任人員執業資格。

五、嚴禁串通參保人員通過社保卡醫保賬戶套取現金等方式騙取醫保基金。發現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將追回違法違規費用,解除醫保定點服務協議,並暫停參保人員使用社保卡結算。

六、嚴禁參保人員本人醫保憑證轉借他人或持他人醫保憑證冒名就醫。發現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將追回違法違規費用,暫停參保人員使用社保卡結算;情節嚴重的,將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

七、嚴禁利用社保卡倒買倒賣藥品耗材,非法牟利。發現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將追回違法違規費用,將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並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八、嚴禁定點醫藥機構盜刷他人社保卡。發現上述違法違規行為,暫停或解除醫保定點服務協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涉事醫務人員、醫院相關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九、嚴禁醫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為不具備條件參保人員辦理醫保特殊待遇手續。發現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將注銷違規辦理的資格證,並對相關工作人員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