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梅州市衛生健康局關於印發<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製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醫保函〔2023〕108號)要求,進一步推動國家醫保談判藥品落地使用,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用藥需求,經定點零售藥店自願申請、縣(市、區)醫保部門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和現場評估,擬將17家定點零售藥店納入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現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向市醫保中心反映。公示無異議的,縣(市、區)醫保中心將與其簽訂服務協議。
公示時間: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9日
聯係電話:0753-2181984
聯係地址:梅州市醫療保障局新中路56號310辦公室
附件:擬新增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定點零售藥店名單.xlsx
梅州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