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為認真貫徹《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梅州市衛生健康局關於印發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製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醫保函〔2023〕108號)要求,進一步推動國家醫保談判藥品落地使用,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用藥需求,現就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定點零售藥店有關遴選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全市定點零售藥店範圍內,公開遴選資質合規、管理規範、信譽良好、布局合理的定點零售藥店,通過組織評估、遴選、公示後納入我市“雙通道”管理範圍。
二、遴選範圍及數量
本次新增遴選定點零售藥店18家,其中梅江區、梅縣區各3家,其他縣(市、區)各2家,同一實際控製人在同一縣域內隻限1家參與本次新增遴選。
三、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可提出“雙通道”管理定點藥店申請: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有健全和完善的藥品質量管理、信息係統管理等內部管理製度並有效運行,確保藥品的質量和安全。
(二)屬於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嚴格執行醫療保障相關政策,藥店或法人(含負責人)在申請之日前1年內未受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醫療保障部門等相關行政部門處理(含正在調查未有結論的事項)。
(三)申請藥店經營範圍包含:非處方藥、處方藥(中成藥,抗生素製劑,化學藥製劑,生化藥品,生物製品<除疫苗>)。
(四)藥店具備完善的藥品質量管理、信息係統管理、醫保基金內控內審製度、外配處方審核製度、藥品不良反應應急預案和處理流程、藥品召回等製度。
(五)經營場所應至少配備1名專職執業藥師,並保證營業時間內至少有1名執業藥師在崗提供藥學服務。
(六)應具備完備的藥品保障和供應保障能力。具備完善的冷鏈質量管理體係,具備符合冷鏈要求的儲存、使用區域及設備,自有藥品物流配送中心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的第三方現代物流企業配送,提供梅州市行政區域內免費配送上門服務,配送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小時,醫療機構或患者急需的配送時限不超過2小時。
(七)藥店具備與國家醫保信息平台實時傳輸,滿足對所售藥品實現信息化追溯、實現患者與藥店直接結算等條件。藥店全部藥品的購、銷、存數據應上傳至國家醫保信息平台和廣東智慧藥監平台。
(八)藥店營業麵積不低於100平方米,並設立“雙通道”藥品專區。
以上條件任何一條不符合的不參與遴選。
四、遴選方式
符合基本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按規定提交材料參與遴選。遴選通過材料初審、綜合評價、現場核查等形式進行評價,最終結果對外公示。
五、遴選流程
(一)申請受理。申請“雙通道”藥店的定點零售藥店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轄區的醫保中心提出書麵申請,並一次性提供相關材料。提交材料清單如下:
1.《梅州市“雙通道”管理定點零售藥店公開遴選申請表》(附件1)。
2.《梅州市“雙通道”管理定點零售藥店承諾書》(附件2)。
3.連鎖總部(或集團總部)及申請藥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複印件。
4.按照《梅州市“雙通道”管理定點零售藥店遴選評分表》(附件3)中的材料說明準備對應的資料。
所有材料全部使用A4紙製作,編製目錄、標注頁碼(逐頁加蓋公章)後按序裝訂成冊1份,並掃描成PDF文件保存至U盤由申報的定點零售藥店一並提交到所在縣(市、區)醫保中心進行現場報名。
(二)材料初審。各縣(市、區)醫保中心對藥店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未達到基本條件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各縣(市、區)醫保中心參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評估程序,對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進行綜合評審(評審細則詳見附件3),對申請材料內容不全的,1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進行補充。
在評分相同情況下,申請定點零售藥店所屬連鎖總部(或集團總部)已取得“雙通道”管理藥品生產廠家經銷權較多的優先考慮。
(三)現場複核。各縣(市、區)醫保中心組織相關專家,按對應縣區名額內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進行現場核查,發現有不符合資格條件或所提供的申報材料不合法、不真實的,取消資格,對下一名次替補定點零售藥店再開展現場核查。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綜合評審及現場複核時間為12月22日前,定點零售藥店補充材料時間不計入評審期限。
(四)結果公示。各縣(市、區)醫保中心將綜合評審並現場核查合格的申請名單及其申報材料報送至市醫保中心備案,報送截止時間為12月25日18:00前,由市醫保中心負責將遴選合格的定點零售藥店名單按規定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協議簽訂。公示期間未收到舉報,或收到舉報但核查不影響遴選結果的,納入擬簽訂“雙通道”服務協議的零售藥店名單。遴選納入“雙通道”管理藥店實行屬地管理,由轄區醫保中心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簽訂“雙通道”管理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各縣(市、區)醫保中心完成協議簽訂後報同級醫保行政部門及市醫保中心備案,並由市醫保中心統一向社會公布名單。
六、受理時間及地點
(一)受理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的法定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方式:定點零售藥店攜帶相關材料到協議簽署地的醫保中心現場提交申請。
(三)受理地址及聯係方式:
梅江區:梅州市彬芳大道53號梅州市亚博网址链接 中心1樓4號窗口,徐俊湄,0753-2196734;
梅縣區:梅縣區新城行政服務中心3樓,李思偉,0753-2586846;
興寧市:興寧市興城人民大道中142號市醫保局6樓醫療保障股,何嘉欣,0753-3319950;
平遠縣:平遠縣大柘鎮平遠大道南35號7樓綜合部,羅思龍,0753-8118866;
蕉嶺縣:蕉嶺縣蕉城鎮安民街3號縣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2樓,徐迪心,0753-7863621;
大埔縣:大埔縣湖寮鎮五虎山山莊南路1號縣亚博网址链接 中心2樓,張裕,0753-5559013;
豐順縣:豐順縣湯坑鎮新世紀廣場南路236號,張瑞琪,0753-6619338;
五華縣:五華縣水寨鎮華興北路81號,王慧瑩,0753-4888997。
七、注意事項
本次遴選中采用承諾製的事項,如發現與實際不符的,視為提供虛假資料,取消遴選資格。
特此公告
附件1:梅州市“雙通道”管理定點零售藥店公開遴選申請表.docx
附件3:梅州市“雙通道”管理定點零售藥店遴選評分表.xlsx
梅州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