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建立廣東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製度的實施方案》(粵醫保規〔2022〕3號),經請示市政府同意,暫不調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期間,繳費相關政策繼續按照《關於做好2021社會保險年度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梅市醫保〔2021〕6號)執行。
附件:關於做好2021社會保險年度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pdf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