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礦山遇險遇難人員;處理礦山災害事故;參加排放瓦斯、震動性爆破、啟封火區、反風演習和其他需要佩用氧氣呼吸器作業的安全技術性工作;參加審查礦山應急預案或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做好礦山安全生產預防性檢查,參與礦山安全檢查和消除事故隱患的工作;負責兼職礦山救護隊的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協助礦山企業搞好職工的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承擔局機關應急救援救災裝備、物資管理工作;負責市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平台及應急指揮係統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承擔應急管理日常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轄區內重大突發情況和動態,接報處理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傳達省廳領導和市領導對突發事件的批示指示,並做好跟蹤、督辦、反饋落實工作;承擔廣東省防汛搶險民兵輕舟機動五大隊辦公室有關日常事務性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要負責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承擔林火視頻監控係統、森林防滅火通信平台、野外氣象因子采集平台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等相關 工作;承擔全市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統一發布森林火險預警、火災信息,實時接收並處理火情;承擔全市火情地理信息、森林火災信息及森林火災數據統計彙總和上報等相關工作;配合開展 森林防滅火安全檢查和協助查處森林火災案件;承辦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安排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