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麵:
    字體:
    對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 事故調查處理信息 陽江市“6·23”氣體中毒較大事故調查及處理結果公布
陽江市“6·23”氣體中毒較大事故調查及處理結果公布
來源: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時間:2023-03-28 16:12:31   瀏覽:-
字號:

  陽江市人民政府批複了陽江市“6·23”氣體中毒較大事故調查報告,認定陽江市“6·23”氣體中毒較大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22年6月23日上午,位於陽江市陽東區那龍鎮的陽江市陽東區洪尚勝養殖場在建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池內發生一起氣體中毒事故,導致4人死亡。

  陽江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人員詢問、檢測鑒定和綜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經過、發生原因、應急處置、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總結了事故的主要教訓,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林某東在未按照操作規程、未通風換氣、未進行檢測合格、未佩戴防護用品等情況下違章作業,冒險進入處理池(有限空間)內作業,在作業過程中吸入處理池內部積聚有毒有害氣體死亡。洪某勝、林某娟和王某誌在未佩戴防護用品的情況下,盲目進入處理池施救,吸入過量的有害有毒氣體死亡,導致事故傷害擴大。

  調查認定,事故發生單位存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淡薄以及技能缺乏等方麵問題;主管部門和屬地黨委、政府存在安全生產責任製不健全、未厘清陽東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對畜禽養殖行業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的職責、對畜禽養殖行業和病死病害動物無害化設施監管不到位等方麵問題。

  調查組依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提出了追責意見。有關單位4名人員因在事故中死亡免於追責,事故發生單位(個體戶)因經營者在事故中死亡免於行政處罰。對相關單位和12名黨員幹部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