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梅州市企業〔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有序、規範、順利進行,根據《應急管理部關於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法>的通知》(應急〔2021〕83號,以下簡稱《定級辦法》)和《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應急管理廳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管理辦法>的通知》(粵應急規〔2022〕2號,以下簡稱《定級管理辦法》),梅州市應急管理局按照公開遴選的方式,確定1家承接主體作為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組織單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主要職責
依據《定級辦法》和《定級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涉及梅州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組織單位工作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承擔梅州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組織工作:
1.受理和審核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自評報告。
2.組織、監督現場評審工作,對現場評審過程質量、抽樣現場複核、開展年度抽查等工作。
3.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達標企業期滿複評和管理。
4.負責標準化信息管理係統數據維護、檔案管理等工作。
5.其他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組織工作。
(二)對梅州市企業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出具推薦意見。
二、經費保障
為保證職能承接後工作能順利、規範開展,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給予承接主體必要的工作經費支持,保障相關日常工作的基本運作。工作經費不超過7.5萬元,競爭性磋商方式最終確定。
三、承接的期限
本次工作承接自簽訂之日起1年期限。
四、承接主體遴選程序
承接主體向梅州市應急管理局提出承接意向並按要求提交相關文件、資料。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成立評審小組,對承接主體采取書麵評審的方式進行評審,擇優選定承接主體。承接主體名單選定後,將通過梅州市應急管理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已確定的承接主體應按要求與梅州市應急管理局簽訂承接工作協議,並於簽訂協議後的30日內完成事項交接工作。
五、承接主體的條件
承接主體應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並滿足以下要求:
(一)應當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事業單位或者社會組織。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管理製度、信息公開製度和民主監督製度。
(三)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製度,以及依法繳納稅收、社會保險費等良好記錄。
(四)具有必需的場所、設備、技術支撐條件和專業技術人員。有3名以上(含3名)相應行業領域的專職專家,專職專家應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應當建設有相應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家隊伍。
(五)社會信譽良好,具有較高的社會公信力。
(六)有健全的定級組織程序文件、負責現場評審的單位管理流程、檔案管理製度等;設有專職工作人員,並應具備與其承擔定級組織工作相適應的能力。
(七)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承接主體應當遵守的要約
(一)在簽訂承接協議後,應限期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有關辦法、實施標準及程序組織實施承接三級標準化評審組織工作職責,並保證實施質量。
(二)接受並配合梅州市應急管理局對承接工作職責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評估,指定專人負責,並按照要求報告承接工作實施的工作情況。
(三)以承接主體的名義開展三級標準化定級組織工作,同時不得以梅州市應急管理局名義從事與承接工作內容無關的其他工作業務。
(四)獨立完成承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次承接的相關工作再次向其他單位、組織或者個人轉讓。
(五)承接主體不得認定本單位為評審單位,且其單位及其人員不得參與被評審企業的標準化培訓、谘詢、輔導等相關工作。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組織管理工作製度、質量控製程序文件等,並按規定報梅州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七)不得違反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八)按照要求履行保密義務,不得泄露與實施定級組織工作職責獲知相關的所有信息或利用相關信息謀取不正當利益。
(九)每半年將承接工作實施情況報梅州市應急管理局,在開展相關工作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的應及時向梅州市應急管理局反饋。
七、遴選方式
采取公開報名、公平競爭、擇優確定的方式,從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遴選1家承接主體。
(一)申報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9日(報名時間為每天9:00—11:30、14: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報地點
梅州市梅江區梅塘東路93號梅州市應急管理局405室。
(三)申報提交材料
認為符合本公告第五條承接主體資格和條件的主體,向梅州市應急管理局提出書麵承接申請,並提供相關下列材料:
1.承接梅州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組織單位申請表(見附件)。
2.報價函。
3.滿足承接主體資格和條件的相關材料:
(1)登記證書正本(或副本)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3)授權委托書與被授權人身份證複印件;
(4)承接主體情況簡介及相關證明。簡介內容包括承接主體的概況、工作業績等情況,財務審計情況,繳納稅收、社會保險費情況,年檢情況;
(5)承接主體的章程及財務製度、信息公開製度、監督管理製度;
(6)實施所承接職責的工作製度、標準和程序等;
以上材料複印件在報送資料時應交驗原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八、聯係方式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聯係人:劉宇輝、李文傑,聯係電話:0753-2396922。
附件:1.承接梅州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組織單位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