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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公開遴選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評審單位的公告
來源:本網   時間:2022-12-12 16:49:2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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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確保梅州市企業〔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有序、規範、順利進行,根據《應急管理部關於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法>的通知》(應急〔2021〕83號,以下簡稱《定級辦法》)和《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應急管理廳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管理辦法>的通知》(粵應急規〔2022〕2號,以下簡稱《定級管理辦法》)規定,梅州市應急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公開遴選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評審單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主要職責

  依據《定級辦法》和《定級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涉及梅州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評審工作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成立現場評審組對創建企業進行現場評審;

  (二)根據現場評審情況,出具評審報告書麵告知定級組織單位;

  (三)其他現場評審工作。

  二、經費保障

  依據《定級辦法》和《定級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標準化定級工作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梅州市應急管理局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給予承接主體必要的工作經費支持,保障梅州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評審工作順利、規範開展。按照1家企業現場評審費用不超過3000元,總費用共不超過15萬元(按實際服務數量支付承接單位),競爭性磋商方式最終確定。

  三、承接的期限

  本次工作承接自簽訂之日起1年期限。

  四、承接主體遴選程序

  承接主體向梅州市應急管理局提出承接意向並按要求提交相關文件、資料。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成立評審小組,對申請單位采取書麵評審的方式進行評審,擇優選定承接主體。承接主體名單選定後,將通過梅州市應急管理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已確定的承接主體應按要求與梅州市應急管理局簽訂承接工作協議,並於簽訂協議後的30日內完成事項交接工作。

  五、承接主體的條件

  應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並滿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二)有固定工作場所和辦公設施,有能夠滿足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設施、設備和技術條件。

  (三)有健全的與現場評審工作相關的管理製度、程序文件和質量控製體係等。

  (四)配備足夠的與標準化工作相適應的評審技術人員,相關的評審技術人員專業能力要能涵蓋評審行業所有專業領域,負責三級標準化現場評審的單位中每個專業領域的評審技術人員不少於2名。每名評審技術人員可跨3個專業領域。

  六、承接主體應當遵守的要約

  (一)在簽訂承接協議後,應限期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有關辦法、實施標準及程序組織實施承接梅州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評審工作職責,並保證實施質量。

  (二)接受並配合定級組織單位對承接工作職責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評估,指定專人負責,並按照要求報告承接工作實施的情況。

  (三)以承接主體的名義開展梅州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評審工作,同時不得以梅州市應急管理局名義從事與承接工作內容無關的其他工作業務。

  (四)獨立完成承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次承接的相關工作再次向其他單位、組織或者個人轉讓。

  (五)承接主體自覺接受定級部門監督和管理,且其單位及其人員不得參與被評審企業的標準化培訓、谘詢、輔導等相關工作。

  (六)承接主體評審技術人員發生變化時應報定級部門委托的定級組織單位審核備案。

  (七)不得違反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八)按照要求履行保密義務,不得泄露與實施定級組織工作職責獲知相關的所有信息或利用相關信息謀取不正當利益。

  (九)每半年將承接工作實施情況報梅州市應急管理局,在開展相關工作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的應及時向梅州市應急管理局反饋。

  七、遴選方式

  采取公開報名、公平競爭、擇優確定的方式,從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服務機構遴選2家承接主體。

  (一)申報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9日(報名時間為每天9:00—11:30、14: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報地點

  梅州市梅江區梅塘東路93號梅州市應急管理局405室。

  (三)申報材料

  符合本公告第五條承接主體資格和條件的主體,向梅州市應急管理局提出書麵承接申請,並提供相關下列材料:

  1.承接梅州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評審單位申請表(見附件)。

  2.報價函。

  3.滿足承接主體資格和條件的相關材料:

  (1)登記證書正本(或副本)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3)授權委托書與被授權人身份證複印件;

  (4)承接主體情況簡介及相關證明:包括承接主體的概況、工作場所和辦公設施、滿足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設施、設備情況及評審技術人員相關資格證書複印件等;

  (5)現場評審工作相關的管理製度、程序文件和質量控製體係等。

  以上材料複印件在報送資料時應交驗原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八、聯係方式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聯係人:劉宇輝、李文傑,聯係電話:0753-2396922。

  附件:1.承接梅州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評審單位申請表.docx

             2.承接梅州市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評審申請單位評分表.docx

                  3.梅州市應急管理局關於關於公開遴選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評審單位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