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試行)(梅市府〔2019〕10號)的通知》和梅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梅州市市直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管理辦法的通知》(梅市財農〔2019〕73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實際,製定梅州市應急管理局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涉農資金實施方案。
一、項目實施依據
2018年10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明確提出開展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並將普查工作作為提高我國自然災害防治體係和防治能力現代化的主要舉措。
中央和省關於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的相關通知要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實施方案》(國災險普辦發〔2020) 13 號〕、《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數據與成果彙交和入庫管理辦法》(粵國災險普辦〔2020) 6 號〕、《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應急管理係統調查成果質檢核查方案》(修訂版)(國災險普辦函〔2021) 50 號〕,《關於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的通知》(粵國災險普辦〔2020〕2號),《關於印發<梅州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落實方案>的通知》(梅市減災辦〔2021〕31號)等。
二、主要目標
到2022年12月31日,全麵完成梅州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任務。
三、資金整合原則
本項目已列入市政府2022年十項民生實事,考核任務項目資金全額保障。
四、資金範圍
梅州市財政局《關於下達2022年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市本級)的通知》(梅市財農〔2022〕6號)350萬元。
五、資金項目方案
主要用於支持梅州市市普查辦及市應急管理局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專項工作。包括市普查辦及市級應急管理行業組織實施、曆史災害調查與評估、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主要災害致災因子市級調查(地震災害)、承災體調查市級核查、曆史災害市級核查、綜合減災能力成果市級核查、市級數據彙總建庫、綜合評估與區劃、成果彙總和分析等專項工作。
資金類型分為市普查辦及市級應急管理行業組織實施經費(含不可預見費)為136.65萬元,省地震局組織實施的主要災害致災因子市級調查(地震災害)為16萬元,市級曆史災害調查與評估、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核查、綜合評估與區劃、數據建庫、彙總彙交等工作為197.35萬元。市級核查、綜合評估與區劃、數據建庫、彙總彙交等工作內容需委托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招標完成。
到2022年底,全麵完成梅州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任務。通過開展普查,摸清我市自然災害風險隱患底數,掌握自然災害重點隱患情況;通過承災體調查,查明我市防災減災抗災能力;開展曆史災害調查與評估,獲取我市主要自然災害的致災因子信息;客觀認識我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水平,形成全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區劃和防治區劃,建立市應急管理係統數據庫。在全市範圍廣泛深入開展自然災害宣傳工作,形成良好社會氛圍,提升全市防災減災水平。
通過開展普查,掌握全市主要自然災害風險要素信息;編製梅州市自然災害綜合防治區劃圖;市本級(市普查辦及市應急管理局)普查成果質檢核查通過率100%;提升全民防災減災救災意識,改善承災體應急能力。為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效開展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切實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權威的災害風險信息和科學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