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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 通知公告 關於印發《梅州市應急管理局推行建立信用承諾製度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關於印發《梅州市應急管理局推行建立信用承諾製度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來源:本網   時間:2020-10-21 18:26:5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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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我市安全生產領域誠信體係建設,加快推進“信用梅州”建設步伐,營造誠實守信的安全生產氛圍,現將《梅州市應急管理局推行和建立信用承諾製度的實施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工作職責,抓好信用承諾製度的實施。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向技術信息化科(行政審批科,電話:0753-6133892)反映。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推行建立信用承諾製度的實施方案(試行)

  根據市政府《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企業投資項目承諾製度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梅市府函〔2019〕233號)有關要求,推進我市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推動市場主體自我約束、誠信經營,特製訂本實施方案。

  一、建立信用承諾製的對象

  1.申請安全生產相關許可的市場主體;

  2.其他需要信用承諾的對象。

  二、信用承諾的類型

  審批替代型信用承諾。政審批科室根據各自權限,研究製定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行政審批申請時,行政審批機關一次性告知其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的,由行政審批科室作出行政審批決定。市場主體要誠信守諾,達到法定條件後再從事特定經營活動。

  三、信用承諾的內容

  承諾對象以書麵形式公開作出承諾。承諾的內容應包括: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全麵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2.提供的所有資料均合法、真實、有效,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份,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3.審批事項符合審批條件;

  4.嚴格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主動接受行業、社會公眾、新聞輿論的監督,自願接受依法開展的日常檢查;

  5.在“信用梅州”網站中無違法違規、較重或嚴重失信記錄;

  6.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關要求,同意將以上承諾在“信用梅州”網站公示,若違背以上承諾,依據相關規定記入企業信用檔案;性質嚴重的,承擔相應法律後果和責任,並依法依規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7.根據相關管理規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諾。

  四、信用承諾的程序

  1.承諾書確定。在市發改委(市信用辦)信用承諾書通用模板的基礎上,根據管理需要與業務實際,製定應用場景的信用承諾書格式化文本。

  2.組織承諾。在梅州市應急管理局門戶網站公告公示欄提供電子《信用承諾書》文本;在服務窗口提供紙質《信用承諾書》文本,指導行政相對人在辦理業務時按照《信用承諾書》進行承諾。

  3.信用存檔。《信用承諾書》由行政相對人填寫,並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信用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由信用承諾對象保存,一份交市應急管理局留存。

  五、信用承諾的應用

  1.分類監管。將信用承諾履約情況納入各類主體信用記錄,作為對市場主體事中事後監管、信用等級評定、實施行業信用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

  2.政策扶持。將市場主體是否進行信用承諾作為確定扶持對象的依據;把市場主體是否遵守信用承諾作為扶持政策延續或中止的重要依據;對使用信用承諾的市場主體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給予簡化審批程序等便利措施。

  3.考核評定。信用承諾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將是否遵守信用承諾作為表彰獎勵、評先評優、資質評定的重要參考。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建立信用承諾製度,是貫徹落實全市社會信用體係工作會議精神,是推進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措施,納入安全生產責任製考核內容,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壓實責任,抓好落實。

  2.加強宣傳引導。加強信用承諾的引導和宣傳,穩步推行信用承諾工作,應告知行政相對人信用承諾將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接受社會監督,並作為事中事後監管等的參考。

  3.堅持自願,注重應用。行政審批過程中不得將信用承諾作為強製前置條件,要按照自願承諾的原則開展信用承諾工作,但未進行信用承諾的應納入信用信息記錄。

 

附件:行政審批信用承諾書.docx

   梅州市應急管理局政務誠信承諾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