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梅州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
任務分工清單和推進路線圖》的通知
梅市安辦〔2024〕29號
各縣(市、區)安委會,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中央、省屬駐梅有關單位:
根據《梅州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梅市安委〔2024〕5號)的要求,市安委辦製定了《梅州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任務分工清單和推進路線圖》,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68項具體任務的落實。
梅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5月8日
梅州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任務分工清單和推進路線圖
一、主要任務 | 責任分工及推進落實要求 | |
(一)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行動。 | ||
1.開展教育培訓。 | (1)會同各級黨校集中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專題安全教育培訓,推動相關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教育培訓全覆蓋,其中:2024年,重點開展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二級三級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集中培訓;2025年,重點開展金屬冶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重點文物保護等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集中培訓;2026年,重點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責任人集中培訓。 | 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衛生健康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等單位會同市委黨校,組織主管行業領域企業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責任人參加黨校專題安全教育培訓。 |
(2)各縣(市、區)及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結合實際,組織專題培訓班對未覆蓋到的有關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 市有關單位(指按市實施方案要求製定本部門係統子方案的單位,下同)依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6月底前製定培訓計劃並組織落實,原則上2024年底前各有關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培訓覆蓋率達50%,2025年底前實現100%覆蓋。 | |
(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體係提升行動。 | ||
2.健全標準體係。 | (3)市、縣兩級安委會要印發或轉發學好用好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51個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或重點檢查事項。 (4)各安委會成員單位領導要結合實際細化修訂一批、提升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或重點檢查事項,至少開展1次解讀。 (5)對於以推薦性標準或以試行、暫行辦法等文件出台的,2024年底前要積極總結提升為政府規章、地方標準等,增強權威性。 | 市、縣兩級安安會印發《關於學好用好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通知》,2024年5月中旬前完成。 |
(三)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 ||
3.強化源頭管控。 | (6)因地製宜建立完善各類發展規劃的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製,有效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和全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地區實際製定開發區、高新區、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安全生產禁止和限製類產業目錄,嚴格準入,強化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 | 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等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將安全生產納入統籌銜接範圍,建立完善會商機製;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建立完善本部門發展規劃的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製;市發展改革局同市有關單位在2024年9月前梳理現行的有關開發區、高新區、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安全生產禁止和限製類產業目錄,並結合實際製修訂相關禁限目錄。 |
4.健全企業自查自改常態化機製。 | (7)健全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製,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每季度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至少開展1次檢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並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製。 (8)完善行業領域專家、企業退休技安人員以及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參與排查整治工作的長效機製,加大支撐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專業性。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6月底前推動企業健全自查自改常態化機製、全員責任製、專家和技安人員及專業機構參與隱患排查整治機製,並納入日常督導檢查內容,強化執法檢查。 |
(9)對於未開展排查、明明有問題卻查不出或者查出後拒不整改等導致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的,參照事故調查處理,查清問題並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
5.完善政府督辦製度。 | (10)完善地方政府對於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督辦製度,建立政府負有安全監管職責有關部門審核把關銷號機製,加大專業指導力度,確保重大事故隱患閉環整改到位。 | 市安委辦完善督辦製度。每月至少督辦1次。 |
(11)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區域、分行業重大事故隱患統計分析機製,對進展緩慢的及時采取函告、通報、約談、曝光等措施。 | 市安委辦建立全市重大事故隱患統計分析機製,對進展緩慢的及時采取函告、通報、約談、曝光等措施。 | |
(12)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製修訂情況,完善我市有關製度,進一步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 | 市安委辦牽頭,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
6.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 | (13)全麵對接國家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2024年底前完善數據庫運行管理機製,實現企業自查上報、督導檢查發現、群眾舉報查實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隱患全量彙總,推動重大事故隱患信息共享集中。 (14)安委會成員單位要及時將重大事故隱患信息通知到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實際控製人,實行清單製管理並動態更新整改落實情況,推動照單逐條整改銷號。 | 市安委辦牽頭,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四)開展安全科技支撐和工程治理行動。 | ||
7.強化數字化轉型。 | (15)加快推動安全生產監管模式向事前預防數字化轉型,推進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與安全生產融合發展,持續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險源、非煤礦山、尾礦庫、建築施工、交通運輸、水利、能源、消防、鋼鐵、粉塵涉爆、煙花爆竹、油氣儲存、公共航道和重點水域(電子圍欄)、城市地下管線管廊設施及平台經濟(含網約車、順風車)、低空經濟(含有人駕駛、無人駕駛等低空飛行活動)、休閑漁業、特種設備目錄外的遊樂設施、醫養結合機構、教育培訓機構等重點行業和新業態新領域安全風險監測預警係統建設應用和升級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設完善危化品、非煤礦山、粉塵涉爆等高危企業安全生產電力監測分析係統,2025年底前實現危化品重大危險源、鋼鐵、重點粉塵涉爆等企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全覆蓋,2026年底前安全生產風險智能化管控能力顯著增強。 | 市應急管理局按時間節點要求推進相關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監測預警係統等建設。 |
8.更新技術裝備。 | (16)根據國家規定,及時更新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推廣及淘汰落後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明確在用設備報廢標準,加大危化品、非煤礦山、尾礦庫、工貿、煙花爆竹、建設施工、交通運輸、燃氣等行業領域淘汰更新力度。 | 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梅州海事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17)依法加快推進“小散亂”企業有序關閉、尾礦庫閉庫銷號、老舊直流內燃機車報廢、老舊漁船更新改造、“三無”船舶清理整治、老舊化工生產裝置改造提升、“大噸小標”貨車違規生產銷售治理和不合格氣瓶、不合格燃氣具及配件產品違規生產銷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動變型拖拉機全部淘汰退出。 | 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梅州海事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一輪排查摸底並製定工作方案,推進有關關停、報廢、更新改造等治理工作。 | |
(18)聚焦突出重大風險隱患,加大安全生產科技項目攻關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產裝備關鍵核心技術。 | 市科技局牽頭,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在相關科技項目規劃、計劃中納入安全生產領域類別及項目。 | |
(19)大力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提升非煤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民爆、隧道施工等行業領域自動化、智能化水平。 | 市應急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國資委、市交通運輸局等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6月底前製定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工作計劃。 | |
(20)推進小型生產經營場所、經營性自建房、老舊住宅小區安裝早期火災報警和滅火裝置。 | 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
(21)根據國家規定推進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裝置安裝應用。 |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等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
9.開展工程治理行動。 | (22)深入開展老舊場所消防設施升級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公路安全設施精細化提升行動、高速公路異常停車安全防範“五快”機製建設提升、工業園區“園8條”“十個有”建設提升、“工業上樓”工程安全設施建設、水庫除險加固、電梯安全築底、鐵路道口改造、應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動。 | 市消防救援支隊、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依職責牽頭,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6月底前牽頭部門製定相關行業領域工程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
(23)組織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違法違規專項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實現城鎮建成區消防供水全覆蓋、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整治全覆蓋,持續推動安全基礎設施提質增效,強化本質安全。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2024年6月底前製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 |
10.強化危險作業安全管理。 | (24)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懸吊、挖掘、建設工程拆除作業,臨近高壓輸電線路、輸油(氣)管線、通信光(電)纜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和國家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應當執行相關作業管理規定以及本單位作業管理製度。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其他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危險作業的,應當在作業前與受委托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委托協議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嚴格落實危險作業現場安全管理“七項”措施:進行安全風險識別並確認現場作業條件符合安全作業要求;製定作業方案或者安全防範措施並設置安全警示標誌;按照規定開具安全作業票證並進行現場查驗確認;確認作業人員的上崗資質、身體狀況及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符合安全作業要求;向作業人員說明危險因素、安全作業要求和應急措施;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並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要果斷采取應急措施,停止作業並組織作業人員撤離。 | 市應急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梅州海事局、市發改局、移動梅州分公司、聯通梅州分公司、電信梅州分公司等單位要將危險作業安全管理納入日常督導檢查內容,強化執法檢查。 |
11.深化違規施工和違規電氣焊(割)作業綜合治理。 | (25)落實“六查”製度:一查電氣焊(割)作業人員是否持準入類證書上崗,證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查動火作業管理製度是否規範完善,三查動火作業審批是否嚴格,四查現場監督管理是否流於形式,五查安全防範措施是否到位,六查外包、分包、轉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為。各企業要全麵開展電氣焊(割)作業人員專項整頓,對無證人員,應依法予以辭退或轉崗;對有證人員,相關企業應開展再教育、再培訓,重點強化“四項實操”能力(作業前安全檢查能力,熟練使用消防器材能力,按規操作焊接設備能力,作業後消防檢查能力),做到“五必修”(電氣焊(割)作業法律法規標準,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安全用電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管理規定,事故警示教育課程)。 | 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市其他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12.嚴格發包出租等活動安全管理。 | (26)嚴格落實國家有關發包、出租等管理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27)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發包或者出租給其他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督促整改。承包單位常駐本單位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其作業人員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統一管理。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將發包出租活動納入日常督導檢查內容,強化安全執法檢查。 |
(五)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升行動。 | ||
13.強化高危行業和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培訓管理。 | (28)推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深化提升,嚴格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有關要求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內容。 | 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梅州海事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等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29)根據《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基本條件》等國家規定的安全培訓條件、標準、培訓大綱,加強設備配備和設施建設,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進行一輪全覆蓋條件複核,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條件的機構。 |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按時間節點落實;市其他有關單位結合本部門實際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複核清理工作。 | |
(30)優化特種作業考試和許可管理,2025年底前將全市特種作業管理納入國家層麵統一的“互聯網+特種作業人員綜合管理服務”係統或省級係統統一管理,推動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電氣焊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生產安全等操作規程。 | 市應急管理局依職責按時間節點落實;市其他有關單位結合本部門實際優化特種作業考試和許可管理,督促主管行業企業嚴格電氣焊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生產安全等操作規程。 | |
14.提升各類企業從業人員(含勞務派遣、靈活用工、實習生)安全技能。 | (31)2024年底前全麵細化完善生產經營單位各類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頻次、內容、範圍、時間等規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訓效果督導檢查機製,切實強化教育培訓動態管理。明確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準入機製以及不符合安全條件要求的退出機製,提升從業人員整體能力水平。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32)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外包外租等關聯單位的安全生產指導、監督,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靈活用工、實習生等人員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係,嚴格安全培訓和管理,切實提升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能力。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推動本行業領域有關企業建立落實製度措施,納入本係統日常督導檢查內容,強化執法檢查。 | |
15.提升企業層麵應急救援能力。 | (33)聚焦從業人員疏散逃生避險意識能力提升,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讓全體從業人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應急處置要求,形成常態化機製。推動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全麵依法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滿足安全風險防範和事故搶險救援需要。 | 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梅州海事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等單位要加強督導本行業領域企業建設應急救援隊伍,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
(六)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係建設行動。 | ||
16.健全企業安全管理體係。 | (34)根據國家出台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基本規範,適時細化、更新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標準。 | 市應急管理局依職責按時間節點推進;市其他有關單位對接上級主管部門,依職責分工負責。 |
17.實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定級製度。 | (35)積極推動、引導有關行業領域各類企業單位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大力選樹各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標杆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在減少檢查頻次、複產驗收優先、優化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信貸信用等級評定等方麵的激勵約束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杆企業單位,推廣安全管理體係先進經驗。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推動本行業領域各類企業單位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係。 |
(七)開展安全生產精準執法和幫扶行動。 | ||
18.強化社會監督。 | (36)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舉報製度機製,落實獎勵資金、完善保密製度,充分發動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舉報或報告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37)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機製,完善物質和精神雙重獎勵措施,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等突出問題的予以重獎,激勵從業人員積極向生產經營單位報告身邊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議。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在2024年底前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舉報製度機製,或將安全生產舉報內容納入本單位有關舉報製度。 將企業建立隱患報告獎勵機製納入日常督導檢查內容,推動企業落實。 |
19.強化執法檢查。 | (38)綜合運用“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異地交叉執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深入推進精準執法,集中掛牌、公布、曝光、處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對“零處罰”、“隻檢查不處罰”等執法“寬鬆軟虛”的地區進行約談通報。 | 市有關單位在2024年底前至少開展1次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督導檢查行動;涉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的,行業主管部門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督導檢查、執法檢查行動。 |
(39)對無需審批備案但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經營活動,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完善“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機製,嚴防小施工、小作業惹大事。對嚴重違法行為依法采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聯合懲戒、“一案雙罰”等手段,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
(40)全麵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製度。對發生重特大事故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明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
(41)2024年底前,推動各行業領域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統計、執法考評和典型案例報送製度,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組織開展執法練兵和比武競賽。加大“互聯網+執法”推廣應用力度,推動現場執法檢查和線上巡查執法有機結合,持續提高執法效能。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
20.強化基層監管力量統籌建設。 | (42)綜合統籌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消防工作、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等人員力量,強化責任落實,共同做好安全檢查、安全宣傳、應急救援等工作,推動安全生產監管服務向基層末梢延伸。 | 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委編辦依職責分工負責。 |
(43)加強各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裝備配備,推動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 | 具有安全監管執法權的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
(44)落實好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動態管理機製,根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確定隊伍規模,強化各級骨幹專業安全生產救援隊伍建設,全麵提升技術裝備現代化水平,強化專業應急救援支撐保障。 | 市應急管理局依職責負責。 | |
21.強化安全培訓和幫扶指導。 | (45)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強化基層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培訓。三年內,結合各級黨校企業主要負責人培訓班,對全市安全監管執法人員開展跟班集中培訓。組織編製執法培訓教材,推動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單位開展形式多樣的執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培訓係統化規範化水平。 | 具有安全監管執法權的市有關單位,在2024年-2026年度每年完成一批本係統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培訓,三年內全覆蓋。 |
(46)2024年底前,市縣有關部門統籌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庫,充分利用外部專業力量提高執法檢查質效。 | 市應急管理局在2024年底前牽頭建立全市安全生產專家庫。 | |
(47)組織對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分級開展安全執法指導幫扶。 | 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梅州海事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等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2024年-2026年每年指導幫扶一批企業。 | |
(48)大力選聘執法技術檢查員參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完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輔助開展監督檢查的工作機製,切實提升基層安全監管能力。 | 市應急管理局會同市司法局健全技術檢查員製度,加強技術檢查員參與監管執法。具有安全監管執法權的市有關單位,完善購買服務機製,大力選聘執法技術檢查員參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 | |
(49)推動保險機構積極參與高危行業領域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 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梅州海事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等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
(八)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 ||
22.打造宣傳教育主陣地。 | (50)加強全民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育公眾安全意識,聚焦“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這個主題和目標,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安全宣傳谘詢日等活動,推動將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係,引導公眾踐行安全的生產生活方式,推動安全宣傳“五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治宣傳教育。推動在市縣兩級電視等媒體設置安全生產專題欄目,定期講解安全生產知識、介紹安全生產典型經驗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問題,製作播放安全警示宣傳片強化典型事故教訓吸取。因地製宜加快建設安全科普宣傳教育和安全體驗基地。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23.推進安全文化創建活動。 | (51)深化公路水運建設“平安工地”、“平安農機”“平安漁業”、“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安全文化示範企業等示範創建工作。 | 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總工會、市衛生健康局、團市委等單位依職責牽頭,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52)在全市評選一批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強化示範引領作用。 | 市安委辦牽頭通報表揚一批先進企業、單位和個人。 | |
(九)開展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行動。 | ||
24.積極創建省級安全發展示範城市。 | (53)按照“聚焦全鏈條落實責任、聚焦全過程安全管理、聚焦全覆蓋風險防控、聚焦全方位夯實基礎”“四個聚焦”的要求,鼓勵支持至少1個縣(市、區)參與省級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 | 市安委辦牽頭,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25.提升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能力。 | (54)推動有條件的地區以“能監測、會預警、快處置”為目標,聚焦燃氣、消防、特種設備、建築施工、自建房、危化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 漁業船舶等重點領域,構建統分結合、協調聯動的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係,有效保障城市安全運行。 | 市安委辦牽頭,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二、工作製度和保障措施 | ||
(一)加強組織領導。 | (55)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要強化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把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環節全過程,統籌部署推進,納入市委全委會和政府工作報告內容。 (56)各級、各部門分管負責同誌要統籌協調和督促推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分管應急管理的政府領導擔任治本攻堅領導小組組長,其他安委會副主任擔任副組長,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誌擔任成員。各級政府副職領導每季度至少一次開展督導調研檢查。 (57)市安委辦成立治本攻堅工作專班,市安委辦主任擔任專班主任;各縣(市、區)根據實際需要成立工作專班。建立完善全市定期研究、動態研判、信息彙總、晾曬通報、督導檢查等機製,建立工作專班,統籌推進全市治本攻堅工作。各有關成員單位也要加強工作統籌,結合本行業本單位實際需要,設立治本攻堅工作專班,協調推動本行業本單位治本攻堅行動。 | 市安委辦牽頭,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完善本係統定期研究、動態研判、信息彙總、晾曬通報、督導檢查等機製,明確專人負責,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工作專班,協調推動本行業本單位治本攻堅行動。 |
(二)及時動員部署。 | (58)各級安委會、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及市有關單位要對接上級政府及主管部門,研究製定本地區、本單位治本攻堅實施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將印發的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安委辦。市國資委要督促各市屬企業做好本企業的方案製定、動員部署工作。 | 市安委辦負責製定全市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全市動員部署等。 |
(三)定期研究調度。 | (59)各級黨委常委會會議每半年至少1次,政府常務會議每季節至少1次組織研究安全生產治本攻堅有關工作,聽取進展情況彙報,協調解決跨地區、跨部門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市安委會要建立定期調度製度,彙總各縣(市、區)、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及市有關單位工作完成情況和有關調度指標落實情況。 | 市安委辦負責定期向市安委會主要負責同誌報告全市治本攻堅工作,提請市安委會主要負責同誌研究部署治本攻堅工作等;負責建立定期調度製度等。 |
(60)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要加強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工作的跟蹤分析,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每半年至少1次向政府分管負責同誌彙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情況並提供工作建議。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及市有關單位要加強督促指導,推動落實屬地安全責任。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定期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同誌彙報本行業安全生產治本攻堅情況並提供工作建議,加強本行業跟蹤分析,推動屬地落實安全責任,按要求向市安委辦報送階段工作進展情況和調度指標等。 | |
(四)抓實責任清單。 | (61)全麵規範並建立市、縣兩級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明確治本攻堅責任分工和工作目標,按程序報上級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 市安委辦牽頭負責。 |
(62)將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列入黨政領導幹部的必修課程,突出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方麵的內容,加強經常性教育培訓。 | 市安委辦、市消安辦會同市委組織部負責。 | |
(五)加大安全投入。 | (63)各級要強化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科學合理安排預算,確保重大事故風險隱患治理資金,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各項任務措施的支撐保障。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聚焦製約安全生產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統籌規劃、落實整治資金,一張藍圖繪到底,以久久為功的勁頭持續推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64)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單位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力度,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在企業績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嚴防低價中標影響企業正常安全投入。 | 市財政局負責有關安全生產預算安排,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保障安全投入。 |
(六)完善法規製度。 | (65)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加強宏觀調控和配套政策供給,增強安全生產綜合能力。強化高危行業、危險作業環節、新業態新領域等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範性文件的製修訂,聚焦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推動不斷完善有關工作規定要求,健全常態化工作機製,切實提升安全生產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進涉及安全生產的推薦性標準轉化為強製性標準,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強製性標準監督落實,積極培育發展安全生產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從源頭上提升安全防範能力。積極主動製定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標準,因地製宜加強安全生產法製化建設。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七)強化正向激勵。 | (66)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用好正向激勵手段,在黨政領導幹部考察、評優評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開展情況,按照黨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治本攻堅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相關領導幹部在同等條件下可按規定注意提拔晉升。要加大治本攻堅工作中成績先進單位的通報表揚力度,強化正麵典型引導和示範引路,以點帶麵推動整體工作水平提升。 | 市有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
(八)強化考核巡查。 | (67)市安委會將把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作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點,拉開考核梯次並如實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市安委辦將進一步細化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工作程序,建立與市委組織部信息及時共享機製,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製和消防工作考核結果運用。 | 市安委辦、市消安委辦、市委組織部依職責分工負責。 |
(九)強化督查督辦。 | (68)優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將“多通報、多發督促函、多暗訪”作為安全督查長效機製,建立完善安委會督辦交辦製度,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問題及時約談、通報、曝光。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實際,分級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導督辦、責任倒查等各項工作機製,緊盯重點行業,突出重點地區,緊抓與群眾密切相關的區域和點位開展督導檢查,嚴格問責問效,推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落實落地。 | 市安委辦建立全市交辦督辦、考核巡查、責任倒查等製度機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