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垃圾處理公司是集中處理醫院生產出的汙染性垃圾的單位。如果處理不當,不僅造成環境汙染,而且會成為疫情流行的源頭。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期間衛生監督工作的通知》(粵衛辦監督函〔2020〕3號)的要求,為加強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處理中衛生監督工作,防止二次汙染,有效保障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2020年1月26日上午,梅州市衛監所聯合興寧市衛監所、疾控中心對梅州金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指導。

在梅州金川公司現場,檢查人員對該公司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進行了防護用品使用的培訓(包括穿脫防護衣等)、對處置設施工具、地麵環境、轉運車輛等的清潔消毒工作進行指導;同時要求該企業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好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處理工作,認真落實從業人員健康日檢製度,如發現異常,應及時按照規範的流程轉運至指定的醫院進行診療。檢查中也發現該企業存在防護服不足、從業人員健康年檢工作不落實、轉運車輛消毒無記錄和未嚴格落實至少每2天到醫療衛生機構收集、運送一次醫療廢物等問題。

針對以上發現的問題,檢查組現場下發衛生監督意見書並要求限期整改,轄區興寧市衛監所將跟進整改情況,確保預防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