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省衛生計生委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
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現將省衛生計生委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粵衛〔2014〕86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要求,請結合當地實際,一並貫徹落實。
一、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
《通知》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體現了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基本要義和踐行黨的群眾路線、關注民生問題、增進人民福祉的基本要求,對於解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實際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要認真貫徹《通知》精神,高度重視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把這項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點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二、全麵抓好《通知》精神的落實
各地要認真領會和把握《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加大經濟扶助力度、做好養老保障工作、提高醫療保障水平、開展社會關懷同時,充分發揮各類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群眾自治組織等的積極作用,在精神慰藉、心理疏導、保障性住房、收養監護、撫慰補貼、醫療康複等方麵,開展各種形式的社會關懷活動,確保《通知》各項部署要求全麵落實。
三、適當提高特別扶助標準
我市確定自2014年起,獨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別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獨生子女傷殘的家庭特別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於500元。省規定標準範圍內的所需經費按《廣東省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製度實施方案》的資金來源由省和市、縣財政承擔,我市提高部分的所需經費由當地縣(市、區)財政承擔。各地衛生計生、財政部門要抓緊測算落實所需經費,並納入財政預算,切實加強資金管理,確保按照提高後的標準將扶助金及時、足額發放到群眾手中。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當好黨委、政府參謀助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職責,搞好協作配合,結合實際製訂具體措施,確保工作到位、投入到位、監督落實到位。財政、人社、衛生計生、民政、住建等部門應協調做好相關政策和配套措施的銜接。要加強輿論引導,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幫助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社會環境。要加強督促檢查,不斷完善政策執行程序、有關配套措施和其他各項有利於計劃生育的社會經濟政策,充分發揮好政策的導向作用。
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