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以下簡稱《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已於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衛生與健康領域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
為了學習宣傳貫徹好這部基本法,近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發出通知,要求全省深入宣傳學習,長期貫徹落實,推動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切實保護人民健康權益。
  
  通知指出,《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公布施行,是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衛生與健康領域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總結了我國醫藥衛生體製改革的經驗,就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在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方麵的戰略部署作出了頂層的、製度性的、基本的安排,是我國衛生與健康領域的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   通知強調,要深刻領會《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全麵準確把握基本原則、重要內容和創新製度,學懂弄通法律條文和法律精神,認真研究新製度、新舉措、新規定、新要求,自覺運用改革思維,轉變治理理念,著力推動製度創新。   通知要求,要把學習宣傳貫徹《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當作當前以及今後長期堅持的一項重要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持續推進分級診療製度、現代醫院管理製度、全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藥品供應保障製度、綜合監管製度完善落實,充分發揮《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在衛生健康工作各領域的引領、規範、保障作用,切實維護人民健康權益。   通知要求,要結合工作實際,推進學法、用法、普法。注重與全麵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實踐相結合,善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不斷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注重與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推進健康廣東建設相結合,堅持著力保基本、強基層、促健康、促改革。注重現學現用、以學促用,在常態化下繼續鞏固當前疫情防控重大成果,用活用好法律在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及醫務人員能力建設、藥品供應保障、衛生事業財政投入、疫情防控綜合治理聯防聯控等方麵的重要規定,慎終如始、依法依規切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堅決防止疫情反彈。   通知要求,要把學習《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列入全省衛生健康係統學法普法清單和繼續教育重點內容,製定學習宣傳貫徹方案,明確學習任務和具體要求,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同誌帶頭學習。要把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列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內容,組織開展學習宣傳月、宣傳周等活動,深入開展“進機關、進單位、進學校、進社區”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要創新學習宣傳方式方法,注重輿論引導,釋疑解惑,回應社會關切。要積極推動有關部門落實法定職責,及時清理完善相關地方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確保與法律保持一致。      這部衛生健康“基本法”看似原則、抽象,   其實卻與每一個人密切相關。   為什麼要創設這部法律?   它對衛生健康事業的發展有何促進作用?   又將如何影響你我生活?   立馬為你解讀!      為何要創設衛生健康“基本法”?   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衛生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晨光形象地用“蓋房子”來回答。“這個房子裝著所有人的健康需求,如果沒有一個框架,隻零散地分別建門廳、臥室、廁所等,房子就沒有整體性,也就功能不全,不能擋風遮雨。”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就是這個“框架”。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傑說,它的出台填補了法律空白,將有利於加強頂層設計,推動我國衛生健康領域建設,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   這部法律明確了我國衛生健康領域的多項基本製度和基本原則,包括建立基本醫療衛生製度、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製度、基層醫療服務網絡體係、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係等。它還提出,醫療衛生事業應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為人民健康服務和公益性原則。   王晨光說,公益性原則意義重大,也是這部法律最大的亮點之一。這一原則是新一輪醫藥衛生體製改革所得出最重要的改革經驗,其重要價值就是以立法的形式明確醫療衛生事業必須“具有公益性”,醫療衛生服務必須以公民健康為目的。   “作為基礎性和綜合性的法律,這個法的很多條文可能還很難適用於具體的訴訟案件,但其實它影響著每一個具體政策的製定和製度的建構。”王晨光說,例如像醫院如何設立和運行、藥如何使用、知情同意如何解釋、健康權的內容等實際問題,也就不難找到“答案”。      衛生健康“基本法”有何亮點?   “強基層”方針上升為法律:人財物都將向基層傾斜   “以基層為重點”是新時期我國衛生與健康工作總方針的一項。袁傑說,“強基層”是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一個非常重要的著力點。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法規司司長趙寧說,從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可以很明顯地看出,未來人財物都將向基層傾斜,以盡快補上當前衛生健康領域的“短板”。   在“物”的方麵,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研究中心副研究員王秀峰說,法律明確規定國家在規劃製定和醫療資源配置方麵以基層為重點,對加強基層,特別是艱苦偏遠地區的醫療衛生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是一個重大“利好”。   在“人”的方麵,這部法律有不少突破性的規定。比如,明確規定了國家要建立醫療衛生人員定期到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製度;要建立鄉村醫生“縣鄉村”上下貫通的職業發展機製,完善對其多渠道補助和養老政策。   趙寧說,醫改一個很好的經驗就是分級診療,建立醫療聯合體和醫共體。這種新模式也上升為法律條文。此外,法律還規定了要大力加強基層和邊遠貧困地區醫療衛生事業的財政投入製度和保障製度。   人民健康優先發展:首創健康影響評估製度   王晨光說,隨著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出台,憲法保障的公民健康權利,首次有了明確界定和實施“藍圖”。   據他介紹,這部法律彰顯的健康權利包括:健康教育權、公平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權、獲取健康信息權、獲得緊急醫療救助權、參加醫療保險權、醫療服務知情同意權、特殊群體的健康保障權、健康損害賠償權、參與健康決策權等權利。   如何保障這些健康權利?王秀峰說,這部法律也給出了實施“路徑”,那就是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將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及其製定過程。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設立了健康影響評估製度,將公民主要健康指標的改善情況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   王秀峰說,這意味著從此以後,對各項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政策、工程項目進行係統的健康影響評估有了法律依據。從國際經驗來看,要實現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沒有健康影響評估製度是做不到的。   強調“大健康”理念:國民健康教育製度提上日程   縱觀各國衛生健康立法,要解決的都是每個國家和民族在不同曆史階段的健康需求,因此會隨著時代的變化而不斷調整。王晨光說,我國的衛生健康“基本法”同樣體現出對基本國情和現實挑戰的考量,強調了“大健康”和“預防為主”的理念。   當前,快速發展的工業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讓我國居民的生產生活方式和疾病譜不斷變化,不健康生活方式較為普遍,由此引起的疾病問題日益突出,必須關口前移,采取有效幹預措施,全方位全周期地保障公民健康權益。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設立“健康促進”專章,提出個人、政府、社會的健康防病責任。其中,國民健康教育製度提上日程,包括將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係、建立健康知識和技能核心發布製度等。   王晨光說,雖然國家和社會應當積極提供健康教育和信息,但公民才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作為權利人而言,每一個人都需要自我踐行健康生活方式,對自身健康負責。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為全民健康保駕護航!


來自廣東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