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中醫診療活動案 | 黃超權 | 梅江區高峰路56號怡福居車庫A03 | —— | 梅市衛健醫罰〔2020 〕10號 | 梅州市衛生健康局 | 接梅州市梅江區衛生健康局關於群眾舉報黃超權疑似存在非法行醫的線索移交後, 2020年6月4日,市衛生健康局衛生監督員現場檢查發現黃超權無《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中醫診療活動。2020年9月15日,市衛生健康局衛生監督員依法對黃超權現場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黃超權提起行政複議請求,2020年12月24日,梅州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維持市衛生健康局對黃超權的行政處罰決定。黃超權提起行政訴訟請求,2021年4月23日,興寧市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起訴人黃超權當場撤回本案訴訟。2021年4月26日,市衛生健康局依法向興寧市人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對黃超權的行政處罰決定。2021年5月11日,黃超權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 1、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00元);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柒仟肆佰伍拾元整(¥7450.00元); 3、加處罰款滯納金叁仟元整(¥3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