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度衛生係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中明確,3類醫療人員可免於參加實踐能力考試,其中便包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這也意味著廣東省出台的醫務防疫人員職稱評審激勵措施得到落實,整理如下: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可免試,包括編外人員 《通知》稱,根據《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60號),對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參加新型檢測試劑、抗體藥物、疫苗、診療方案、病毒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關一線人員,在一個職稱晉升周期內,免於參加實踐能力考試,直接申報衛生係列高級職稱評審。 具體人員(包括編製內外人員)由用人單位根據參加疫情防控工作情況予以認定,並將名單和認定依據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如有)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無異議人員可免考。 【2】援派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通知》明確,根據省委組織部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援派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對援派期1年或以上的我省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的專業技術人才,援派期間免於參加實踐能力考試;各地根據中組部有關精神選派到廣西、四川、雲南、貴州四省區參加東西部扶貧協作工作滿1年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省委組織部統一選派到艱苦欠發達地區從事幫扶工作滿1年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免於參加實踐能力考試。 【3】援外醫療隊員 根據《廣東省關於改進和加強援外醫療隊工作實施意見》(粵衛〔2019〕70號),援外任務為1年期及以上的援外醫療隊隊員,在國外執行援外醫療任務期間,免於參加實踐能力考試。 【4】出台醫護人員在職稱申報評審方麵的激勵措施,是更加科學客觀綜合評價專業技術人才 廣東省人社廳二級巡視員、專技處處長魏建文曾在新聞發布會上明確,出台醫護人員在職稱申報評審方麵的激勵措施,並不是降低對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品德業績能力等綜合評價要求,而是通過對參加疫情防控阻擊戰醫務防疫人員的實踐表現,來更加科學客觀綜合評價專業技術人才。 在抗疫初期,全國許多地方都出台了一係列優待一線醫護人員的政策,激勵引導醫務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線擔當作為。廣東省此次率先兌現了激勵措施,也給奮鬥在抗疫一線的醫療人員吃了一顆“定心丸”。 也希望越來越多的省市可以將激勵措施落實! 來源中國醫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