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客家曆史文物的收藏、保護、研究和展示工作;舉辦各類陳列展覽,宣揚、傳承客家曆史文化。
承擔革命曆史文物的收藏、保護和展示工作,負責講解革命曆史,為社會公眾提供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場所和服務。
承擔紙質文獻、音像製品、數字資源等各類知識信息記錄的搜集、整理、存儲、開發和利用工作;麵向公眾提供圖書、期刊借閱,報紙閱覽,多媒體閱覽,展覽講座,文化展示等服務。
承擔本市重點劇目的創作,戲劇理論的研究,專業劇團的業務指導和創作人才的培養等工作。
負責客家山歌和客家山歌劇的研究、保護、傳承、展演和推介等工作。
承擔群眾文化藝術活動組織、策劃,群眾文化藝術理論研究,群眾文藝骨幹輔導、培訓等工作;承擔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挖掘、整理和保護等工作。
承擔旅遊發展研究和旅遊資源開發服務工作;負責旅遊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旅遊行業規範、標準的研究等工作派;承擔旅遊質量監督信息處理和服務等工作;承擔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區建設管理,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以及落實推進梅江韓江綠色健康文化旅遊產業帶建設、服務等相關工作。
電影放映、劇場服務、物業租賃;一般項目:物業管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