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關於加快推動民宿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印發實施,提出了具體發展目標,四大主要任務和七大保障措施。《方案》的出台是貫徹落實文化和旅遊部等10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鄉村民宿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來梅調研講話精神,推進梅州構建國家鄉村民宿高質量發展布局的現實需要和有力舉措,為梅州民宿產業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實現路徑和發展動力。
《方案》提出到2025年,實現全市民宿從規模到質量的全麵提升。力爭每個縣(市、區)培育5個以上具有產業依托的民宿聚集區。打造示範作用好、帶動能力強、市場美譽度高的梅州客家特色民宿品牌,實現民宿文化特色鮮明,產品類型多樣,設施服務完備,供給能力顯著提升,發展質量和綜合效益更上一個台階。
《方案》明確四大主要任務:一是統籌規劃發展布局。合理布局民宿產業群,製定出台民宿發展規劃,打造民宿產業發展集聚區,形成規劃清晰、布局合理、統籌協調的民宿發展格局。二是有序盤活閑置資源。係統梳理、盤活閑置資源或集體資產,引導和支持各類資本和經濟組織參與民宿發展與經營,探索“公司+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等多樣化發展模式。三是打造特色精品民宿。推動民宿多元文化融合發展,加強多類民宿創意產品及體驗項目開發,鼓勵具備條件的民宿申報國家等級旅遊民宿,重點扶持高端民宿發展。四是支持民宿集群發展。多渠道開展民宿招商引資,吸納各類資本參與民宿建設,引進品牌民宿項目和開發團隊,鼓勵實行“合作社”和會員製經營管理模式,實現全市均衡發展。
《方案》提出了七大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強化政府部門協同配合,建立健全民宿發展推進機製。二是保障用地需求。參照執行有關政策,推動落實鄉村民宿新增項目、配套及用地保障。三是加強政策支持。加大對配套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落實有關獎補、招商政策,並運用稅收優惠、財政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民宿發展的積極性。四是規範民宿管理。嚴格落實各類審批和監管製度,規範民宿經營服務行為,推動民宿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五是加強行業自律。支持成立民宿行業協會,加強法人治理體係建設和行業自律建設,促進會員依法誠信經營。六是強化人才支撐。加強人才培訓,吸引各領域人才參與民宿建設運營。七是加強營銷推廣。加強與知名旅遊網站和自媒體等合作,通過線上線下融合搭建文旅會展、節慶活動等平台,聯動開展民宿品牌營銷推介,拓展客源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