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物價局、梅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轉發省物價局、廣播電影電視局關於對
我省低保家庭用戶進一步優惠有線數字
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的通知
梅市價[2009]21號
各縣(市、區)物價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廣播電視台:
現將省物價局、廣播電影電視局《關於對我省低保家庭用戶進一步優惠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的通知》(粵價[2009]46號)轉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1、所在民政部門根據《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實施辦法》審批確認的我市低保家庭用戶,憑所在地民政部門核發的《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額領取證》,其有線數字電視主機基本收視維護費優惠標準由現行優惠50%(梅市價[2008]73號),調整為每月10元。
2、低保家庭安裝有線數字電視副機的,原則上不再享受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優惠政策。
3、各級廣播電視台,請在每年12月5日前,對低保家庭用戶的優惠總戶數、總金額及執行情況,送同級物價、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
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廣播電影電視局關於對我省低保家庭用戶進一步優惠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的通知
粵價〔2009〕46號
各地級以上市物價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廣東有線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價格杠杆在保障低收入群體利益中的作用,減輕低收入家庭的消費支出,經研究,決定對我省低保家庭用戶進一步優惠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所在地民政部門根據《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實施辦法》審批確認的低保家庭用戶,憑所在地民政部門核發的《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其有線數字電視主機基本收視維護費由現行優惠50%調整為每月不超過10元,具體收費標準由各地級以上市物價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確定。
二、低保家庭安裝有線數字電視副機的,原則上不再享受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優惠政策。
三、根據省政府令第125號,深圳市有線電視收費的管理權已下放給深圳市,深圳市對低保家庭用戶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的優惠政策由深圳市自行製定。
以上規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執行。凡已實施有線數字電視整體轉換的市、縣物價、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要認真做好宣傳工作,確保對低保戶家庭的優惠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