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廣東省人社廳《關於做好2010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發[2010]177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同時就做好今年我省圖書資料、文物博物、群眾文化、藝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報評審範圍
凡在我省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圖書資料、文物博物、群眾文化、舞台藝術、美術專業崗位工作,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同時廣東省教育廳負責高等院校圖書資料專業副研究館員(含)以下資格的申報評審工作;廣東畫院負責美術專業中級(含)以下資格的申報評審工作。
二、關於麵試答辯的範圍及有關問題
為完善我省文化藝術係列有關專業人才評價機製,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刻苦鑽研業務,嚴謹治學,建立以職業道德、專業水平、創新能力、業績貢獻等要素為核心的職稱評審標準,自2010年起,我廳將對申報圖書資料專業正高級、藝術專業正高級以及文博專業副高級(含)以上、群文專業副高級(含)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實施評前麵試答辯製度。
(一)、麵試答辯的內容
1、申報人所從事專業的相關理論知識。
2、申報人的論文、論著、業績成果等相關問題。
3、在實際工作中解決本專業技術問題的能力、水平以及經驗做法等。
(二)麵試答辯的程序
麵試答辯的順序原則上采取抽簽辦法決定。程序:
1、自我陳述。申報人重點對本人的專業(理論)創新、特色、效益、貢獻等進行自我評價。自我陳述時間不超過5分鍾。
2、麵試答辯。麵試答辯專家組就申報人的具體情況和需測試申報人的學術水平、專業能力、業績成果、實際貢獻等提出3至5個問題。申報人思考和回答評委提出的問題。麵試答辯時間不超過10分鍾。
麵試答辯時間總計不超過15分鍾。
3、評分計分。麵試答辯委員根據申報人所提交的申報材料和答辯情況進行獨立評分。評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計分,取答辯組的平均分為答辯成績。
(三)答辯的時間和地點
麵試答辯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職稱評審日常工作部門於答辯前一周在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職稱評審”欄內發布公告並電話通知申報人。申報人須確保通訊工具準確、暢通。
未能如期參加答辯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評審。
三、報送材料的地點和受理時間
(一)報送材料的地點
申報評審文物博物、群眾文化、圖書資料、藝術專業高級和中級資格(包括各市委托評審)的申報材料,統一送省文化廳人事處。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01號1306室;郵政編碼:510080;聯係電話:020—37803820。
申報評審藝術專業初級資格(包括各市、省直各有關單位委托評審)的申報材料,送廣東粵劇院人事科。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03號;郵政編碼:510080;聯係電話:020-87776037。
申報評審圖書資料專業初級資格(包括各市、省直各有關單位委托評審)的申報材料,送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人事科。地址:廣州市文德北路81號後座三樓;郵政編碼:510110;聯係電話:020—83831667。
申報評審文物博物專業初級資格(包括各市、省直各有關單位委托評審)的申報材料,送廣東省博物館人事科。地址:廣州市文明路215號;郵政編碼:510110;聯係電話:020—83815796。
申報評審群眾文化專業初級資格(包括各市、省直各有關單位委托評審)的申報材料,送省群眾藝術館辦公室。地址:廣州市東山區培正一橫路8號;郵政編碼:510080;聯係電話:020—87690179。
申報評審藝術中專教師初級資格的申報材料,送廣東舞蹈學校人事科。地址:廣州市水蔭橫路11號;郵政編碼:510075;聯係電話:020—87049045。
(二)受理時間
受理申報的時間為8月16日至9月15日(節假日除外)。各評委會工作部門上午8:40至11:40,下午14:00至17:00受理申報。
四、申報評審材料有關要求
(一)關於材料裝訂的要求
自2009年起,廣東省評審用表已經更換為新版用表,請及時更新。申報材料的規格、數量除另有要求外,嚴格按照省文化廳《關於印發文化藝術係列(專業)職稱資格評審材料申報、審核的基本要求的通知》(粵文人[2010]48號、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職稱評審”可查閱或下載)中的相關要求辦理。提交專家鑒定的論文複印件(各一式兩份)時應隱去作者姓名、單位等個人信息,不必加蓋任何鑒證公章。
(二)關於委托評審的要求
委托評審文化藝術係列各專業高、中級資格的,須持地(廳)級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委托函;委托評審文化各專業初級資格須持縣級以上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委托函。
(三)關於學曆資曆資料審核要求
申報人員提交的大中專學曆證書上若無教育部統一證書編號的,須同時提交廣東省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曆鑒定證書。
(四)關於申請破格評審的要求
申報副高級以上資格評審取消破格申請;申報中級資格評審不接受資曆年限的破格申請。
(五)關於論文著作公開發表的要求
任現職期間公開發表或出版的論文,是指在專業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刊號為CN、ISSN,公開出版的專著書號為ISBN。
(六)關於連續教育的要求
對照繼續教育條件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要求,提交任現職以來每年累計不少十二天或72小時的參加公需課和專業課的繼續教育證書、證明原件。其中任現職期間參加公需課程的培訓教育三門以上。
(七)關於答辯材料的要求
2010納入麵試答辯範圍的申報人須填報《專業技術資格答辯評閱表》(詳見附件3)一式10份,提交論文或專著,每篇(本)原件或複印件一式10份,論文代表作複印件附在《答辯評閱表》之後。《答辯評閱表》及論著代表作應單獨裝袋。
(八)關於報送電子文檔的要求
各單位應采用省人事廳研發的“專業人員管理係統”錄入審人員個人相關信息,連同《登記表》和《審批表》的電子數據用光盤一同上報。
(九)申報評審高級、中級資格人員在提交資料複印件時,須攜帶證書證件的原件和計算機模塊考試合格證書原件;申報中級資格的還須攜帶學曆證書原件。
五、申報評審材料的評前公示
各單位報送的材料,必須在本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以上。公示期間收到投訴的,推薦單位須將投訴的書麵記錄(信函、物證等)及調查結果連同申報材料一起報送。
六、評審收費
評審收費標準按照省原人事廳《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複函的通知》(粵人職[2007]35號)執行。
請各地、各單位盡快將本通知精神盡快傳達到所屬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本文件和表格可登錄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查閱、下載。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網址: http//www.gdwht.gov.cn;
聯係人及聯係電話:
陳哲強:020—37803820;
歐陽燕珊020—37803825;
傳真:37803830
附件:1、省人社廳《關於做好2010年度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2、《研究館員論著代表作專家鑒定意見表》
3、《副研究館員論著代表作專家鑒定意見表》
4、《專業技術資格答辯評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