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梅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條第五項規定,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決定取消釋寶華(池宏慶)、釋明平(劉秀平)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打蓮池”(梅江區)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資格。
特此公告。
梅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