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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通知公告 退役軍人事務部關於信息采集工作18條常見問題解答
退役軍人事務部關於信息采集工作18條常見問題解答
來源:退役軍人事務部網站   時間:2019-03-01 09:45:0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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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什麼要開展信息采集工作?

長期以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數據分散在各相關部門,信息不翔實、數據不準確、標準不統一,製約了工作開展。紮實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是切實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提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礎,是摸清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底數和基本情況的重要途徑,是建立精準服務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大數據平台的重要步驟,也是為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懸掛光榮牌建檔立卡的具體措施。全麵開展信息采集工作,根本目的是為了更好服務廣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

二、退役軍人的信息政府應該都有登記,為什麼又要采集?

一是這次信息采集涵蓋的對象更加廣泛,既包括以往掌握信息比較全麵的對象,主要是享受撫恤補助的人員,也包括首次全麵采集信息的對象,如現役軍人家屬。

二是這次信息采集的內容進行了係統設計,與已經掌握的數據相比增加了許多新的項目,比如社保信息、住房情況等,以更好地實施精準服務。

三、本次信息采集和待遇是否掛鉤?

這次信息采集主要為了全麵掌握管理保障對象情況,為政策製定打牢基礎,同時為懸掛光榮牌工作提供數據支撐,不直接作為個人享受相關待遇的依據。但從長遠看,這項工作又與每位采集對象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如果出現遺漏情況,一方麵可能影響國家製定相關政策的精準性,另一方麵一旦有新政策出台,沒登記信息的人員可能無法第一時間享受相關政策。

四、哪些人員需要去采集信息?

信息采集的對象包括退役軍人和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等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服務管理的所有相關人員。

主要包括12類: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退伍紅軍老戰士(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複員軍人;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具體在退役軍人事務部網站“信息采集和光榮牌懸掛工作專欄”文件解讀中有詳細說明。

五、信息采集的時間是怎樣安排的?

信息采集工作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以采集對象基礎信息為主,第二階段以信息交叉比對、校核、完善為主。其中第一階段工作任務計劃在2018年底前完成。

六、采集標準時點為2018年10月1日是什麼意思?

這次信息采集的標準時點為2018年10月1日,是指10月1日之前退役的軍人和在世的采集對象信息都屬於這次采集的範圍。10月1日之後退役的,因為在數據采集標準時點時的身份為現役軍人,所以按照現役軍人類別采集其家屬信息。10月1日之後去世的采集對象,根據其家屬意願進行采集。

七、沒有接到通知是否也要去登記?

從國家到省市縣已采取發布新聞公告、海報等形式,充分利用廣播、報刊、網絡等廣泛宣傳。各地都統一設置了集中采集點。采集對象可關注官方信息,主動前往當地鄉鎮(街道)設立的集中采集點申報信息。

八、采集對象是否可以異地采集?

因為采集的信息需要審核,所以這次信息采集以戶籍地采集為主要方式。但為了方便采集對象,對於不在戶籍地居住的,可以到經常居住地鄉鎮(街道)設立的采集點就近參加信息采集。

九、登記時,需要攜帶哪些資料?

身份證、戶口本及退役(轉業)證(或能證明其身份的其他退役、轉業檔案資料等);優撫對象提供相關證明證件。

現役軍人家屬攜帶證件:身份證、戶口本、親屬關係證明(結婚證、出生證等)、現役軍人士兵證或軍官證等。

十、證件丟失了怎麼辦?

對於相關證件遺失的采集對象,可由熟悉情況的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組織出具相關材料,也可通過個人檔案裏的有關材料進行證明。確無任何證明材料的,應由個人出具服役情況說明,先采集相關信息,待查實後確認。

十一、為什麼各地統計表格不一致?

為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我們專門開發了信息采集係統。各地主要通過軟件統一錄入相關信息。有些地區由於不具備硬件條件或為了更加方便采集對象,根據軟件填報項目設計了表格,由采集對象先手工填寫,再統一錄入係統,各地采集內容和標準是一致的。

近期我們發現網上流傳一些假冒偽造的表格,隨意調整更改統計項目,混淆視聽,幹擾了正常工作。希望廣大采集對象通過官方渠道了解相關信息,避免被別有用心者誤導。

十二、退役證件上姓名與身份證不一致怎麼辦?

應以身份證登記的姓名為準。同時應提供戶口本等相關證明材料,證明二者為同一人。如無其他證明材料,應由本人出具情況說明。

十三、轉業誌願兵為何沒有單獨列項?

《兵役法》規定,現役士兵包括義務兵役製士兵和誌願兵役製士兵,義務兵役製士兵稱義務兵,誌願兵役製士兵稱士官。《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明確,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所以在對象分類中,誌願兵在退役士兵這一大類下進行了單獨設置。對轉業誌願兵,在誌願兵欄目下通過“退役安置方式”選項進行了細化。

十四、為何沒單獨設置“參戰”“參試”選項,全麵采集參戰參試方麵信息?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和關心在服現役期間參加過作戰、參加過核試驗的退役軍人,製定出台了一係列服務保障政策。是否屬於參戰參試退役軍人,有嚴格的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下一步還要專門組織進行核查確認。此次信息采集不涉及參戰參試身份認定和相關待遇問題,已經認定的參戰參試退役軍人信息已有登記,不會因為不采集該項內容而影響其享受的待遇。

十五、武警有關部隊等正在進行改革,是否納入采集範圍?如采集是按現役還是退役認定?

按照改革方案統一轉隸的武警有關部隊,根據其在數據采集時間節點(2018年10月1日)時的身份確定如何采集信息。10月1日之前轉隸的按照退役軍人身份采集,10月1日之後轉隸的按現役軍人身份,采集其家屬信息。

十六、可否請家人代為采集?

可以。由受委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委托人的相關材料到集中采集點進行采集。

十七、為什麼要在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安置方式中單獨設立“企業軍轉幹部”選項?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中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安置方式“企業軍轉幹部”選項是指2000年12月31日之前退出現役並安置在企業的軍隊幹部,屬於計劃分配的一種類型。考慮到國家曾針對部分企業軍轉幹部出台一係列優惠優待政策,為方便統計、精準掌握安置在企業的軍轉幹部的人員數量等情況,故單獨設置“企業軍轉幹部”選項。

十八、為什麼沒有將複員幹部單獨列項?

此次信息采集能夠歸並的類別盡量歸並,在不同類別內通過相關數據項區分不同群體。複員幹部是複員軍人的一種,可以通過詳細信息區分開特定人群,所以沒有單獨列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