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清單  | 完成時間  | 牽頭責任科室  | 
1.通過張貼懸掛橫幅、標語、海報,設立以《保障法》為主題的專欄等多種方式開展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 3月底前  | 辦公室、權益科  | 
2.印發實施學習宣傳貫徹《保障法》實施方案、工作清單;  | 2月底前  | 權益科  | 
3.對學習宣貫《保障法》進行專題部署;  | 2月底前  | 辦公室、權益科  | 
4.召開黨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保障法》專題學習座談會;  | 3月底前  | 辦公室、權益科  | 
5.舉辦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論述及《保障法》培訓班;  | 6月底前  | 辦公室、權益科  | 
6.召開局務會進行《保障法》專題學習;  | 6月底前  | 辦公室  | 
7.舉辦《保障法》知識競賽;  | 8月底前  | 權益科  | 
8.組織《保障法》學習宣講,開展“《保障法》普法公益行”活動;  | 3月底前  | 辦公室、權益科  | 
9.實施《保障法》點亮城市地標行動;  | 5月底前  | 辦公室、權益科  | 
10.開展退役軍人政策製度梳理與立改廢釋專項行動;  | 8月底前  | 各科室  | 
11.以貫徹落實《保障法》為抓手,深入開展“法律政策落實年”活動。  | 9月底前  | 各科室  | 
注:各項工作的完成時間,如與上級工作要求有衝突的,則按照上級要求進行調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