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清單 | 完成時間 | 牽頭責任科室 |
1.通過張貼懸掛橫幅、標語、海報,設立以《保障法》為主題的專欄等多種方式開展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 3月底前 | 辦公室、權益科 |
2.印發實施學習宣傳貫徹《保障法》實施方案、工作清單; | 2月底前 | 權益科 |
3.對學習宣貫《保障法》進行專題部署; | 2月底前 | 辦公室、權益科 |
4.召開黨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保障法》專題學習座談會; | 3月底前 | 辦公室、權益科 |
5.舉辦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論述及《保障法》培訓班; | 6月底前 | 辦公室、權益科 |
6.召開局務會進行《保障法》專題學習; | 6月底前 | 辦公室 |
7.舉辦《保障法》知識競賽; | 8月底前 | 權益科 |
8.組織《保障法》學習宣講,開展“《保障法》普法公益行”活動; | 3月底前 | 辦公室、權益科 |
9.實施《保障法》點亮城市地標行動; | 5月底前 | 辦公室、權益科 |
10.開展退役軍人政策製度梳理與立改廢釋專項行動; | 8月底前 | 各科室 |
11.以貫徹落實《保障法》為抓手,深入開展“法律政策落實年”活動。 | 9月底前 | 各科室 |
注:各項工作的完成時間,如與上級工作要求有衝突的,則按照上級要求進行調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