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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水務局2023年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履行情況報告
來源:河庫保護管理科   時間:2024-07-26 09:50:03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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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我局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中共梅州市委辦公室、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部門職能,持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現將我局2023年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履行情況報告如下:

  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製情況

  (一)加強水資源管理

  1、落實規劃編製。持續落實好《yabo88 關於梅州市水資源綜合規劃(2010—2030)的通知》(梅市府辦〔2012〕74號),不斷加強水資源管理。

  2、嚴格用水管控。嚴格按照《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十四五”用水總量和強度管控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函〔2022〕129號)控製用水總量,不斷加強節約用水、提高用水效率。2023年度我市用水總量為18.90億立方米,在省下達的用水總量控製指標21.31億立方米範圍內;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為134立方米,比2020年下降19.16%;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為25立方米,比2020年下降51.98%,均滿足考核要求。

  3、加強地下水管理。嚴格落實《梅州市地下水管理辦法》,做好地下水取水許可日常監管,在城市供水管網覆蓋的區域,禁止開采地下水。加強對地下水管理的執法工作,遏製地下水非法開采行為。同時,會同自然資源部門共同做好礦泉水、溫泉(地下水)資源管理。

  4、推動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根據《廣東省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工作實施方案(2022-2025)》(粵水節約〔2022〕5號)要求,推動豐順縣完成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工作。2023年12月,豐順縣通過市級驗收並向省水利廳提交了驗收材料。

  5、加強重點河流生態流量管理。嚴格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重要河流水庫電站生態流量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函〔2020〕279號),落實我市5條重要河流範圍內4宗大中型水庫和21宗水電站的生態流量管控工作,通過梅州市重要河流水庫電站生態流量監控平台,監控重要河流水庫電站生態流量下泄情況,確保25個點位都能按照方案要求下泄生態流量。

  (二)強化河湖治理保護

  1、印發我市重要河道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我市已於2022年3月印發了《梅州市重要河道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2021-2035 年)》,對全市9條重要河道(梅江、程江、琴江、五華河、石窟河、寧江、梅潭河、汀江、榕江北河)劃定了“三區三線”(岸線保護區、岸線保留區、岸線控製利用區、臨水控製線、堤頂控製線、外緣邊界線),進一步加強我市重要河道岸線管理和開展利用指導。

  2、加強采砂監管。2023年內,我市未實施河砂可采區。

  3、深入開展打擊河道非法采砂。深入開展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一是及時動員部署,市水務局聯合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製定印發了《梅州市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部門責任分工、重點任務、工作安排、保障措施等。聯合召開全市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動員部署視頻會。召開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推進會,聯合執法行動,紮實推進專項執法行動開展。二是建立三個台賬,組織全市認真開展問題線索排查,建立了問題線索台賬、執法案件台賬、掛牌督辦案件台賬。三是依法處理問題線索和違法行為,問題線索48條,經查證屬實44條,立案16宗,完成整改28宗。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立案17宗,結案14宗。四是建立相關執法工作機製,製定《梅州市水務局水事違法行為線索移交處理辦法(試行)》,健全行政監管與行政執法工作機製。製定《梅州市建立生態環境資源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製的意見》,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製。

  (三)加強水利建設項目審批監管

  在辦理水利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等手續過程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要求,在工程初步設計報告中落實環境保護相關專題論證工作,並在專家評審過程中對相關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專家論證並指導落實。2023年我市未實施縣級以上取水相關水利工程建設。

  (四)全麵推行河長製工作

  我局承擔市河長辦的日常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強力推進河長製湖長製工作,建管並重、標本兼治、壓實責任,從“長治久清”到“長製久清”轉變,河湖管理保護工作進展順利,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全麵落實河長製機製運行。2023年召開全市總河長會議、市全麵推行河長製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各1次,召開市級河長辦主任會議4次,強化組織領導,壓實部門責任,加強河湖長製各項工作研判和推進。印發《梅州市2023年實施河長製湖長製工作要點》,統籌指導年度河湖長製各項工作落實。三是順利完成省對市2022年度河湖長製工作考核,根據《廣東省全麵推行河長製工作領導小組關於2022 年度全麵推行河長製湖長製工作考核情況的通報》(粵河長組〔2023〕4號),我市2022年度河湖長製工作考核獲評良好等次。四是組織開展市級2022年度河長製工作考核,製定印發《梅州市2022年度全麵推行河湖長製工作考核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對各縣(市、區)2022年度河湖長製工作考核,並於2023年7月12日印發《梅州市全麵推行河長製工作領導小組關於2022年度全麵推行河長製湖長製工作考核情況的通報》(梅市河長組〔2023〕2號),全麵完成考核工作。五是高質量推進碧道建設,2023年累計完成63.19公裏碧道建設,全麵完成年度建設任務。六是開展河湖水麵保潔、河道管理範圍劃定、“清四亂”常態化規範化,全年開展2次水麵漂浮物清理專項行動,累計投入清漂資金約2673萬元,清理水麵漂浮物約7.8萬噸,實現主要江河湖庫水麵無成片漂浮物目標;年度完成1396公裏河道管理範圍劃定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聯合簽發我市2023年第1號總河長令,縱深推進河湖“四亂”清理整治,完成水利部下發我市的4930個遙感圖斑核查工作,2023年來累計清理整治銷號河湖“四亂”問題286宗。七是定期通報河湖長製工作推進情況,強化河湖長製相關工作督促推進。

  (五) 配合做好水汙染處置和加強應急調度

  2023年,我市未發現水汙染等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我局認真落實防汛調度職能,科學精細實施防汛調度,發揮水利工程效益。加強與氣象、水文部門的會商研判,組織水庫提前騰庫攔洪、合理控泄,充分發揮工程攔洪、削峰、錯峰作用,保障了工程及上下遊地區的防洪安全,避免和減輕了下遊沿河低窪地區的淹浸影響。

  (六) 加強水土保持監督管理

  一是加強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全鏈條監督管理,2023年全市共審批水土保持方案131宗,接受水土保持設施驗收設備共67宗,開展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檢查、巡查共288次。二是加強疑似違法違規擾動圖斑的複核認定工作,2023年度共完成124個圖斑的現場複核,認定違法違規項目27個,同時對違法違規項目發出責令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三是組織實施水土保持規劃,我市於2019年印發了《梅州市水土保持規劃(2016—2030年)》,2023年度我市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麵積111平方公裏的治理任務。四是抓好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建設,2023年我市繼續實施4宗生態清潔小流域綜合治理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建設,截至2023年12月底,各工程均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指導水利項目建設工地施工廢氣防治

  認真落實《廣東省水利廳關於轉發〈廣東省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強對水利項目建設工地施工廢氣等汙染防治工作。一是印發《梅州市水務局關於印發歲末年初水利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專項整治和督導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水函〔2023〕285 號),設8個檢查組,對各縣(市、區)開展監督檢查,對照《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問題清單(2020 年版)》(辦監督〔2020〕124 號),檢查在建的水庫、堤防、農飲、小水電、崩崗治理、小流域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項目開展揚塵防治等工作情況。二是做好在建水利工程揚塵控製措施,對項目營地、加工廠區均進行圍擋,施工現場進行圍蔽。大型項目現場有灑水車、霧炮機、噴淋等方式降塵。其他項目現場落實了灑水車降塵措施。

  ()積極配合做好中央省環保督察和市環保專項檢查交辦的相關工作

  2023年,我局未新接到中央、省環境保護督察和市環境保護專項檢查交辦涉及水務職能的環境保護案件,持續推進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並配合相關單位積極做好相關整改落實工作,均達到時序進度要求。

  二、存在問題及下一步打算

  雖然我局在生態環境保護、汙染防治攻堅戰、河湖綜合治理、保護管理方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河湖管護工作還有短板,主要存在部分基層河長履職不夠到位、河湖管理保護有待加強等方麵問題。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發揮河長製統籌協調作用,落實好我局《梅州市生態保護環境工作責任清單》責任,並結合市委、市政府關於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部署,持續深入做好水汙染防治工作,常態化開展水麵“清漂”“清四亂”工作,嚴格落實河湖生態流量管控措施,提升河道水體流動和水體容量,增強水體自淨能力,助推全市水質考核斷麵達標。

  梅州市水務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