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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水務局 公告公示 關於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擬下閘蓄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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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擬下閘蓄水的公示
來源:梅州市大埔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建設管理處   時間:2021-01-03 17:27:16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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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眾:

  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擬於2021年1月(具體時間待定)下閘蓄水,為維護蓄水期間水庫淹沒區、影響區及樞紐上下遊水位變動區域周邊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下閘蓄水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下閘蓄水影響區域

  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下閘蓄水主要影響梅州市大埔縣境內區域範圍為:高陂鎮(5個村)九龍、渡頭、黨溪、銀灘、羅基(壩下);銀江鎮(2個村)坑口、河口;大麻鎮(11個村)裕州、小麻、附麻、青裏、社區、北埔、恭下、恭上、中蘭、蓮塘、南坑;三河鎮(6個村)先覺、彙城、彙東、舊寨、良江、梓裏;茶陽鎮(5個村)沿坑、廣陵、西坑、滸田、烏石。

  二、蓄水時間及水位

  結合生態流量、通航流量、樞紐庫容與來水,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在蓄水期間為保障生態流量及通航流量,按照下泄129m3³/s流量,多餘來水量逐步蓄滿水庫庫容的原則進行初期分級蓄水。

  第一階段:2021年1月上旬,根據上遊來水情況,在保障生態與航運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0.0m。

  第二階段:2021年1月中旬,根據上遊來水情況,在保障生態與航運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2.0m。

  第三階段:2021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根據上遊來水情況,在保障生態與航運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5.0m。

  第四階段:2021年2月下旬至3月下旬,根據上遊來水情況,在保障生態與航運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8.0m。

  三、下閘蓄水期間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項

  (一)蓄水影響區域各單位和個人要加強安全防範,要自覺遠離水位變化區域,遠離影響區域的庫岸、堤壩等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危險地段;有關單位必須從事的生產活動要提前做好準備,加強安全防範工作。

  (二)蓄水期間,樞紐上、下遊河道內的水位上下變動幅度較大,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水庫淹沒區、影響區域及下遊河道水位下降、上漲區域內從事耕種、捕魚、采石、采砂、遊泳、漂流、遊玩、放牧等一切生產經營和遊樂活動,或從事對水庫安全運行有影響的任何活動。

  (三)蓄水期間,庫區周邊居民要切實履行監護義務,監護好家中需要監護的人員(如未成年人、聾啞人、有智力障礙的人員、有精神疾病的人員或者其他人員),管理好家養牲畜,嚴禁庫區周邊居民、其他人員及家養牲畜進入水庫淹沒區,嚴禁任何車輛及人員在淹沒區以下的交通道路上通行。

  (四)大埔縣蓄水影響區域有關鎮、街辦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及時製定相應安全管理措施及應急預案,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和群眾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廣泛告知影響區域內單位和群眾提前妥善安排好生產生活,在重點地段、關鍵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組織人員加強庫區及樞紐下遊安全檢查及巡查,采取有力措施,積極教育、引導群眾自覺遠離水庫蓄水區域及下遊河道水位下降上漲區域,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梅州市及大埔縣的交通運輸、水利、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移民、公安、海事、航道等部門要切實依法履行職責,加強監管,確保蓄水期間安全穩定。

  (六)市大埔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建設管理處要督促施工單位完善施工方案,做好工程安全應急預案,加強庫區地質災害監測和預警,發現險情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加強與各級應急、水務、海事、航道等部門的水情信息通報;加強影響區域的安全巡視巡查工作,嚴格落實應急措施,安排好值班和巡查工作,確保安全穩定。

  蓄水影響區域有關單位和群眾要支持和配合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下閘蓄水工作。對違反本通告相關規定,擅自進入水庫淹沒區、影響區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對破壞和阻擾下閘蓄水的違法行為,將依法處理。

  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在2021年1月7日(星期四)前以書麵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向梅州市大埔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建設管理處反映。

  1、電子郵箱:mzgbsnb@163.com,請在郵件中注明“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下閘蓄水征求意見”字樣。

  2、通訊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江邊路29號(郵政編碼:514011),請在信封上注明“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下閘蓄水征求意見”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