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水務局文件
梅市水人[2012]6號
局屬各單位:
根據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2012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2012]92號)精神,為做好2012年度水利水電工程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評審工作,現結合我局實際,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的專業
專業範圍為:水工建築、水工施工、工程測量、水文、水利規劃、水土保持、工程地質、勘探、水利機械、水利電氣等。
二、申報評審的對象
凡符合政策規定要求和本專業資格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非公有製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評審。
根據粵人函[2005]301號文規定,具備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身份的人員不得申報。
三、申報評審的條件
申報、評審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仍執行國家頒布的各係列(專業)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試行條例或省的資格條件。
(一)技術員
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取得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大中專畢業學曆後,在對口或相近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一年,經單位考察合格的。
(二)助理工程師
取得大學專科學曆後,在對口或相近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3年以上,或從事技術員工作2年以上;中等專業學校畢業,不論取得員級資格與否,畢業後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均可直接申報、評審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不再執行中專學曆人員須先取得員級資格後才能申報助理級資格的規定。
(三)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
1、申報評審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通過國家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證書作為申報評審的必備條件之一。
2、申報評審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參加計算機應用能力3個以上模塊的考試。
3、《計算機網絡應用》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從2008年開始隻作為繼續教育證明,不作為計算機能力的有效條件。
4、對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可免試或傾斜的,按粵人社發[2010]176號文等有關規定執行。屬文件規定的免考人員,在申報時應在評審表相應欄目注明原因和政策依據。
(四)繼續教育條件
應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參加繼續教育,並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五)為杜絕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弄虛作假手段、違反職稱政策規定參加申報評審的問題,按梅市人字[2009]56號文的規定,要求所有申報人員在提交申報材料時,提交申報材料時,一並提交在現工作單位繳交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並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複印件一律無效。繳交社保單位和申報單位不一致的,不得申報。
四、送評材料要求
1、申報人應按《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資格送審材料目錄單》(見附件)規定的內容、用紙規格及份數,認真、據實填好相關材料,做到整潔美觀。申報的專業要準確填在《評審表》等相應欄目上(申報資格名稱前必須冠以專業名稱),原則上按現任崗位對崗申報。《評審表》應雙麵填寫或打印,用膠水粘貼,請勿用訂書釘裝訂。
2、申報人提交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複印件,必須經單位審核無誤後加具意見,蓋上單位公章,經審核人簽名,並注明年月日。
3、申報人持同一計算機合格證書或相關證明申報、評審兩個及以上係列(專業)專業技術資格的,其中一份申報材料應提供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另一份申報材料可提供證書複印件,但須經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心或地級以上市人事局職稱部門或考試機構加具審核意見。
4、對申報人現職(或現崗位)以來的職業道德、專業技術工作水平、業績及表現、所填報材料的真實可靠性提出客觀準確的評價意見(150字以上),分別填入《評審表》和《登記表》。
5、現工作單位繳交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原件(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請粘貼於表五“其他證書、證明”頁。
6、申報人可在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2012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認定相關表格》,並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評審材料(過後不補),送單位審核和公示。
7、2012年凡申報中、初級職稱的人員須在網上錄入個人信息,請登錄梅州市人社局網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頁麵注冊帳戶並錄入個人申報信息內容,個人申報信息網站保存3個月,逾期未能通過審核的網站將自動刪除。
8、各單位報送申報材料時,應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部門審核(縣、區單位的,還應送縣、區人事職稱部門審核),然後按申報的專業送相應的評委會評審。在送審申報材料時,應將申報者的學曆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同時上送,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部門核驗無誤後退回。
五、評審費用
按粵人發[2007]35號、粵人函[2007]989文規定,評審費每人收280元(不含7元資格證書費),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部門審核材料後一並上交評審費用。
六、材料受理時間及部門
(一) 受理評審材料時間從2012年8月16日至9月28日。
(二) 受理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初級資格評審材料的部門為市水務局人事監察科。
聯係電話:2211580 聯係人:塗惠蘭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