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水函[2009]第14號(B)
對梅州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
第20090024號提案的會辦意見
廣東省梅州市航道局:
根據會辦要求,我局對梅州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第20090024號提案的會辦意見提供如下:
1
、對建立我市內河航運與發電相協調的長效機製工作,我局給予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
2
、據我們了解,《梅州船運梯級聯調方案》是韓江上遊(梅江、汀江)航道整治工程的一個配套措施。梅江梯級建成前枯水期難以通航,建成後上下遊水位不能按航運要求進行銜接的客觀實際也說明,隻有待韓江上遊航道整治工程完成後,梯級聯調方案才有實施的意義。
3
、《梅州船運梯級聯調方案》主要由西陽、丙村等電站負責實施。這些電站均屬社會投資建設的項目,按照國家的現行政策,由電站業主負責建設,正常情況下電站的運行管理也由業主負責;電站的運行發電受上遊來水量、電力係統調度等多種因素製約,為確保聯調方案能順利實施,建議聯調方案的製定要廣泛征求各電站業主的意見。
二OO九年三月四日
聯係人及電話:梅州市水利局農電科唐立端221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