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水辦[2008]8號
為更好地落實中央、省、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係列方針、政策,進一步明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職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科室、單位的第一把手即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科室、單位的綜合治理工作負主要責任。因此,要求治安保衛責任人一定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落實好各項防範措施,確保本科室、單位的人、財、物的安全。現將各科室、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重新任命如下:
局機關:辦公室
莊小建
計財科
馬百靈
水政水資源科
蔡
崢
人事監察科
熊鵬飛
科技科
陳小波
建管科
王
駸
水保科
許誌陽
農水科
黃輝源
農電科
李俊生
水利信息科
曾祥勇
移民辦
張均祥
三防辦
謝偉雄
局屬單位:
梅西水庫管理局
曾榮祥
梅州大堤管理處
劉震濤
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
黃先廉
水電勘探施工隊
陳祝平
水政監察支隊
謝榮傑
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
林環興
輕舟五大隊辦公室
陳
軍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
水利單位綜治責任人任命通知
抄送:市、區綜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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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8月2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