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水函[2008]10號 B類
對梅州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
淩征忠等五位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平遠縣高峰灘灌區和富石水庫灌區防滲工程改造的提案》收悉。感謝你們對水利設施建設的關心,現將辦理結果答複如下:
一、你們的提案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平遠縣乃至全市各個主要灌區水利設施的現狀。我市各地的大小灌區普遍存在著運行年久、老化失修、設施不配套及滲漏嚴重等問題,農田灌溉效益逐年下降,農業生產受到一定程度影響。
二、2006年前,高峰灘灌區與富石水庫灌區已進行了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但由於達不到目前中央和省對灌區改造補助政策規定規範的要求(灌溉麵積5萬畝以上),無法爭取省級以上資金補助。維修這兩工程需大量資金,我市屬貧困山區市,目前市級財政還比較困難,依靠市級投入進行改造加固的難度較大。為此,水利部門正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爭取對山區灌區改造建設的政策傾斜,盡快開展平遠縣及其它縣(市、區)的灌區改造工作。
三、按“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維修管理資金主要由地方各級財政和受益區群眾自籌解決。據了解,從03年開始,平遠縣委、縣政府領導非常重視,每年安排30~50萬元財政資金對高峰灘灌區和富石水庫灌區進行維修加固。今年又把此兩個灌區列入該縣人大議案,由縣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100萬元,繼續進行維修加固,發展勢頭很好。
四、近年來,我市各地積極借鑒蕉嶺縣村級水利協會運作模式,學習其在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特別是灌區維修養護等方麵的好經驗和好做法,希望在平遠縣紮實推廣,以推進工程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五、市水利局將一如既往支持地方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積極爭取上級的資金和政策支持。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聯係人及電話:市水利局農村水利科 黃輝源 2212682
抄送: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建議提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