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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水務局 市水務局文件 對梅州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第20080002號提案的答複
對梅州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第20080002號提案的答複
來源:本網   時間:2008-04-25 00:00:0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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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水函[2008]9 B

對梅州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 20080002號提案的答複

鍾福生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加快發展梅州市農村生態農業經濟的思路與建議》收悉。文中提出“以水為主,著力抓好農田基本建設”的建議很好,切合農村的實際,也是很有必要的。感謝你們對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的關心,現對你們提出的建議答複如下:

農村水利是農民抗禦自然災害、發展農業生產、改善生活條件的基礎設施,是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的保障條件。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我市農村麵貌發生了日新月異的變化,農業結構穩步調整,農村經濟穩步發展,農民收入穩步增加。但是,目前我市農村水利設施老化失修嚴重,建設滯後,效益衰減,適應不了農民生產和生活的需要,廣大農民群眾靠天吃飯的局麵還沒有根本改變,農村水利設施建設的相對落後及其帶來的相關問題已成為我市農村小康社會建設的製約因素。

要解決好“三農”問題,順利推進新農村建設,就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農田水利建設新機製的意見》(國辦發〔200550 )和水利部《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製改革實施意見》,重視和加強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一、加大財政投入。各級政府繼續加大對農村水利設施建設的財政投入力度,重點扶持農村飲水工程、小型水庫、山塘除險加固、灌區渠係配套和抗旱排澇工程,增強農村的防洪抗旱能力。

二、按照“誰受益,誰負擔,誰投資,誰所有”原則,積極推廣蕉嶺縣建立村級水利協會的做法,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用活用足“一事一議”政策,通過民主決策,把農民興修水利的積極性調動起來。

三、推進農村水利體製改革,創新農村水利建管機製。通過委托管理或拍賣、租賃、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搞活經營權,建立起職責清晰、權責明確的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製。

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聯係人及電話:市水利局農村水利科 黃輝源 2212682

抄送: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建議提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