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水函[2008]8號
對梅州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第20080004號的答複
溫偉珍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農田小水利建設的議案》建議收悉。感謝您對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的關心,現對您提出的建議答複如下:
一、您提出的建議,較為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平遠縣乃至全市小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的現狀。我市有不少耕地由於小型水利設施建設標準低、運行年久失修、老化、設施不配套,造成農田灌溉效益逐年下降,影響了農業生產。
二、目前用於麵上小型水利建設的補助資金主要靠中央和省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補助專項資金,數量極少。而維修這些工程,需大量資金。我市屬貧困山區市,目前市級財政還比較困難,建設資金主要按“誰受益,誰負擔,誰投資,誰所有”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地方各級財政和受益區群眾自籌解決。
三、近年來,我市蕉嶺縣通過建立村級水利協會管理農村小型水利設施,這種運作模式在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運行維護管理方麵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和做法,目前我市各地正積極推廣。
四、市水利部門將一如既往支持地方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如灌區改造、木石陂改造和農村飲水工程等,積極爭取上級的資金支持。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聯係人及電話:市水利局農村水利科 黃輝源 2212682
抄送: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聯絡工委,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建議提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