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水[2008]12號
興寧、梅縣、大埔、豐順縣水利(水務)局、輕舟分隊:
經梅州市三防指揮部、梅州軍分區司令部報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安排了2008年度省防汛輕舟五大隊隊員保險經費。為省防汛輕舟五大隊全體人員辦理保險並市撥保費,充分體現市委、市政府對省防汛輕舟五大隊工作的重視和對大隊全體隊員的關心。為做好省防汛輕舟五大隊隊員參保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參保對象
2008
年度省防汛輕舟五大隊隊員參加保險對象為編製內全體隊員。
二、投保險種
投保險種為“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加團體意外醫療保險”,保險期限為一年,保費市按每人200元下撥。
三、投保方法
由各縣(市)水利(水務)局先行墊付保費,選定當地國有保險公司統一投保,並在5月31日前辦好投保手續,將保單原件和參保人員花名冊送輕舟五大隊和市財政局審核後,由財政渠道按實撥給保費。
四、要求
1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省防汛輕舟五大隊參加保險工作,認真核定人員名單、確保準確、無錯漏。
2
、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投保工作。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主題詞:
五大隊
投保
通知
抄送:省防總、市委辦、市政府辦,興寧、梅縣、大埔、
豐順縣三防指揮部、人武部。
梅州市水利局辦公室
2008
年5月13日
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