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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梅市府辦〔2008〕37號
關於印發
梅州市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
水利工程管理體製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
梅州市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水利工程管理體製改革實施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各有關單位要根據職責,密切配合,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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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梅州市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水利工程管理體製改革實施方案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製的逐步形成,梅州市梅西水庫管理處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也日益突出,體製不清、職責不明,嚴重影響和製約了管理處的穩定和發展,
為適應形勢、與時俱進,保證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的效益,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相適應的水利管理體製,加快推進管理處體製改革勢在必行。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體製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05〕20號)和省水利廳《轉發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體製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水管〔2005〕34號)的精神,結合梅西水庫管理處的實際情況,製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一)工程概況。
梅西水庫位於梅州市西北部梅縣上官塘,始建於1964年10月,於1967年冬建成投入使用,是一座以防洪、灌溉為主,結合發電、供水的綜合利用的中型水庫。水庫控製集雨麵積350km2,總庫容為5100萬m3,水庫正常蓄水位▽167.5m,相應庫容3500萬m3,校核洪水位▽168.2m,設計泄洪流量970m3/s。梅西水庫是梅州城區防洪體係的組成部分,其安全與否直接影響到梅州城區的防洪安全,多年來,梅西水庫經科學管理和運行調度,捍衛了程江下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梅州城區的防洪安全作出了重要貢獻。
梅西水庫樞紐工程主要有大壩、溢洪道、輸水涵管和壩後電站組成。水庫主壩為均質土壩,最大壩高27.6m,壩頂寬7 m,壩頂軸線全長150m。溢洪道為敞開式,堰型為駝峰堰,堰頂高程為
▽162.30m,設三孔(寬×高)10m×5.5m的閘門,電動卷揚啟閉;陡坡分三段,寬度由34m擴散至42m,總長92m;消能型式為底流消能,消力池長52.5m,寬42m,池深3.7m。輸水涵管內徑2200mm,長128m,進口高程▽151.9m,涵管末端設有叉管(內徑1400mm)和放空管(內徑1200mm),涵管進口設電動卷揚啟閉鋼直升閘門。叉管設有閘閥連接1號、2號機組蝸室,放空管設有錐形閘閥控製泄流至閘後消力池。壩後電站有三台水輪機機組,總裝機3460kw,廠房總麵積2815.2m2。
(二)管理處基本情況。
梅西水庫1967年建成投入運行後,由原梅縣地區電力生產指揮部管理,1973年歸屬原梅縣地區水利電力局領導。水庫於1979年成立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隸屬原梅縣地區水電局,為事業單位,負責梅西水庫及壩後電站的日常運行管理。1993年,因管理上的需要,上官塘成立梅西水庫管理局,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由梅西水庫管理局接管。
1
、資產情況。
根據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現有登記資產,管理處總資產2927.96萬元,其中水庫公益性資產2471.52萬元(包括2002年安全加固資產),壩後電站資產456.44萬元。
2
、機構設置。
1988
年梅州市編製委員會梅市編(1988)58號文批複梅州市水利電力局同意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為正科級事業單位,編製為100人。機關現有設置:主任室、處辦公室、計財股;下屬兩個部門:管養所、梅西水電站。
3
、單位人員現狀。
單位編製為100人,全處現有在崗職工71人(其中臨時工7人),離退休職工51人。
人員結構:專業技術人員11人,職員、技工及普工53人(其中幹部身份12人);男職工38人,女職工33人;大專及以上學曆9人。
4
、經費來源。
梅西水庫是一座以防洪、灌溉為主,結合發電、供水的綜合利用的中型水庫。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為正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長期依靠電站發電收入來維持水庫的運行管理,也就是傳統的以電養庫的典型模式。
(三)存在問題。
1
、水庫管理體製不健全,職能不清,權責不明,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既承擔防洪、灌溉等公益性任務,又有供水、水力發電等經營性功能的綜合性水利工程,收入不能滿足正常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等支出,入不敷出。
2
、單位機製不活,管理粗放,管理模式一直采用傳統的純事業單位管理,包括人事製度和工資製度,致使單位負擔過重,許多年份職工工資難以維持。
3
、以收取工程水費為經濟來源,工程管理的良性機製尚未形成。
4
、水庫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經費嚴重不足,經營困難,按標準測算,水庫年需養護經費216.2萬元,實際投入約70萬元,致使工程設備維護困難,更難以更新改造。
還因曆年水情差異較大,電費收入不穩定,經費不足,致使單位職工工資都難以發放。
5
、單位負債多,曆史包袱重,至2007年9月,總負債達604萬元,其中欠發工資163.6萬元、集資款及應付利息124.93萬元、拖欠工程款及利息97.8萬元等,至今無力償還。
6
、勞動力結構不夠合理,單位人員多,但人才缺乏,高素質人員較少,職工平均年齡偏大。
梅西水庫屬中型水庫,無高級工程師,工程師3人(其中電氣2人、機械1人),基層工程技術人員偏少。整體人員素質偏低,職工平均年齡為40.3歲,大部分為高中以下文化程度,職工素質已影響了水庫的安全運行和水利工程效益的發揮,製約了管理處的發展。
二、梅西水庫體製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
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積極探索各種有效措施,努力建立起科學合理的水利工程管理體製和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水利工程運行機製,確保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充分發揮水庫功能,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及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可持續發展。
(二)改革原則。
1
、正確處理水利工程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係,既要確保社會效益的充分發揮,又要引入市場競爭機製,降低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2
、正確處理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關係,既要重視水利工程建設,又要重視水利工程管理,切實做到加大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建立穩定的投入機製,從根本上解決“重建輕管”問題。
3
、正確處理責、權、利關係,既要明確政府各有關部門和水管單位的權利和責任,又要在水管單位內部建立有效的約束激勵機製,使管理責任、工作績效和職工的切身利益緊密掛鉤。
4
、正確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既要從水利行業的實際出發,大膽探索,勇於創新,又要積極穩妥,充分考慮各方麵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時機與步驟,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5
、正確處理近期目標與遠期發展的關係,既要努力實現水管體製改革的近期目標,又要確保新的管理體製有利於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
(三)改革的目標和主要任務。
1
、改革目標。
管理處將用3年左右的時間,初步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和單位實際的水利工程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最終達到理順體製、搞活機製、機構合理、人員精幹、服務優質、運行高效的目標。
2
、改革主要任務。
建立和完善職能清晰,權責明確的水利工程分級管理體製;建立管理科學、經營規範的水管單位運行機製;建立市場化、專業化和社會化的水利工程維修養護體係;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製和有效的水費計收方式;建立規範的資金投入、使用、管理與監督機製。
三、改革方案和責任
(一)改革方案。
1
、管理單位的分類定性。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體製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05〕20號)和省水利廳《轉發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體製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水管〔2005〕34號)中有關單位定性的標準規定,梅西水庫是既承擔防洪、灌溉等公益性任務,又有供水、水力發電等經營性功能的綜合性水利工程,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是具體負責該工程管理、運行、維護任務的水管單位,由於其不具備自收自支條件,定性為準公益性水管事業單位。
2
、定崗和定員。
根據水利部、財政部《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試點)》的規定,水庫管理養護定員人數為25人。崗位設置的具體情況如下:單位負責類、行政管理類、技術管理類、財務與資產管理類、水政監察類、運行類、觀測類和輔助類等八個類別共20個崗位。
3
、實施措施。
水庫管養維護、壩後電站實行統一管理,人員根據水利部、財政部《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試點)》的規定,水庫管養維護人員為25人,其他46人到電站安排崗位。水庫管養維護人員實行事業單位管理,工資待遇按照廣東省人事廳、財政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粵人發〔2007〕56號文)以及梅州市委辦公室(梅市辦〔2007〕108號)關於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的有關標準進行測算;壩後電站實行企業管理,工資待遇測算根據電站的發電效益,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績效掛鉤的原則實施,大體參考2002年—2006年階段單位平均工資標準,在保證不低於梅州市最低平均工資的基礎上,結合社會工資增長幅度確定工資待遇。
方案批準後,在單位內部全麵實行事業單位、企業管理,工效掛鉤,
明確崗位職責,實行人事改革,製定各類崗位的職責、權利、任職條件和聘用期限,全麵實行競爭上崗和人員聘用製度。同時實行檔案工資和實際收入相分離,建立重實績、重貢獻的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製,堅持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績效掛鉤的原則,按照《企業法》的要求,製定單位內部靈活的分配製度,並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報主管部門批準後實施。
離退休人員待遇按“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執行。即改革前已離退休的人員保持原離退休待遇不變,經費按原渠道解決。改革後退休的人員,其退休待遇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及改革後單位的相應標準執行。
(二)明確權責,規範管理。
1
、明確管理責任。
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負責水庫工程、壩後電站的維修養護和日常運行管理,隸屬於梅西水庫管理局。
2
、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管理體製。
梅州市人民政府依法保障梅西水庫的合法權益,使水庫充分發揮效益;梅州市水利局負責監督檢查水庫的管理養護和安全運行;梅西水庫管理局負責具體指揮水庫的管理、運行和維護;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具體執行水庫的管理、運行和維護,從而保證水庫安全運行和充分發揮效益。
3
、建立和完善責任追究製度。
水利工程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水行政主管部門、水管單位和當地政府防汛責任人的責任。
四、管理處年運行費用收支測算
管理處年運行費用測算編製的文件、政策依據是《水利事業費管理辦法》、《財政預算收支科目》、以及國家財政部、人事部和省財政廳、人事廳的有關文件等。管理處收入主要為梅州市財政局梅西分局撥付的工程水費及電站發電電費(庫麵養殖收入由上官塘農場收取),支出部分為水庫管護人員經費、維修養護經費及電站人員經費。
(一)水庫管養所收支情況。
1
、年收入(149.3萬元)。
水庫管養經費主要依靠工程水費收入, 根據梅州市財政局梅市財農字〔2006〕70號文,工程水費由梅州市財政局梅西分局統一收取,主要用於水利工程養護,現在的征收範圍包括梅西水庫壩後電站、程江梯級水電廠三個電站,共計四個電站。壩後電站2004年—2006年均發電量為841.4萬度,根據梅州市物價局梅市價〔2006〕36號文征收標準規定,壩後電站為0.055元/度,工程水費年均征收為46.28萬元;梯級水電廠三門峽站年均發電量為162.17萬度,工程水費0.05元/度,年均征收為8.11萬元;黃石侖站年均發電量為1154.8萬度,工程水費0.045元/度,年均征收為51.97萬元;長灘站年均發電量為1073.56萬度,工程水費0.04元/度,年均征收為42.94萬元;工程水費年均收入為149.3萬元。
2
、年支出(322.7萬元)。
(1)人員經費(82.5萬元)。
按照廣東省人事廳、財政廳《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粵人發〔2007〕56號文)以及梅州市委辦公室(梅市辦〔2007〕108號)關於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的有關標準,測算如下:
每人:
基本工資1100元/月(中級工檔案工資)
津貼1200元/月(事業單位津補貼)
社會保險450元/月(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及補充醫療保險)
全體在崗人員:
人員經費2750元/月/人,全年小計:
2750
元/月/人×12個月×25人=82.5萬元。
(2)日常辦公經費(6萬元)
根據市財政局的有關規定,辦公費為每人每月200元,月辦公經費為25×200=0.5萬元,年辦公經費6萬元。
(3)防汛費(15萬元)
A
、防汛車輛養護費5萬元;
B
、防汛搶險經費年10萬元。
(4)工程維修養護經費(216.2萬元)
工程維修養護費用測算依據主要是:水利工程技術檔案、水利工程等級批複文件、水利工程維修養護修理規程及考核標準、《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水利建築工程概算定額》、《廣東省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概算定額》、《梅州市工程造價信息》2004年第2季度提供價格並結合當地實際價格。工程維修養護費用測算出為216.2萬元。
以上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為定額標準測算,梅西水庫已於2004進行了除險加固,主要建築物均已經加固達標,預計未來幾年維修養護經費支出較少,日常管理將根據水庫工程設施的具體情況進行維修養護,水庫重大搶險和維修養護費用由水庫工程水費解決,不足時向市財政申請安排專項資金解決。
(二)壩後電站年收支情況。
1
、年均收入(332.69萬元)。
根據2004年—2006年發電情況可知,壩後電站年均發電量為841.4萬度,由於得到省政策關於小水電保護價的保護,上網電價從2007年8月起由原來的0.3389元/度(不含稅)調整為0.3954元/度(不含稅),電費收入有所增加,現年均發電收入為332.69萬元。
2
、年均支出(245.18萬元)。
根據2002年—2006年支出情況,五年平均支出為270.68萬元,剔除離退休人員單位補差經費25.5萬元,電站年均支出為245.18萬元。主要包括工資100.15萬元、福利費14.11萬元、勞動保險費26.05萬元、發電用水費32.86萬元、折舊費24.8萬元等。
(三)管理處年均總收支情況。
1
、年均總收入。
工程水費年均收入149.3萬元,壩後電站年均發電收入332.69萬元,合計年均總收入481.99萬元。
2
、年均總支出。
水庫管養所費用年均支出322.7萬元;壩後電站年均支出245.18萬元;離退休人員單位補差經費年支出50萬元;合計年均總支出617.88萬元。
3
、年收支相抵缺額135.89萬元。
(四)財政核補測算及工程水費管理。
經以上測算,水庫工程管理處年收支相抵缺額135.89萬元(含工程維修養護費用測算216.2萬元,如剔除則結餘80.31萬元)。工程水費收入50%用於管理和工程維修養護費用,另50%繳入市財政專戶,專項用於水庫重大搶險和維修,該項資金不足時,另行專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請,經批準後由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解決。
五、曆史遺留問題。
遺留問題主要為遺留債務處理:
(一)債務。
至2007年9月止,
管理處總負債為604.38萬元,其中欠發職工工資134.13萬元、離退休職工工資差額31.52萬元、職工機組改造借款47.75萬元及機組改造借款利息77.18萬元、拖欠環境整治、遙控遙測、梅城職工宿舍、防汛大樓裝修工程款及利息共97.8萬元等。
(二)解決辦法。
對於以上遺留問題,管理處將在以後的工作中不斷爭創效益、開源節流,同時利用豐水年的節餘資金逐年逐步解決。
六、人員安置和分流
加大宣傳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傳國務院的《實施意見》和省的《實施方案》,宣傳水管體製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好思想工作,使職工理解和支持,在定編定崗的基礎上,妥善安置人員崗位,目前單位現有在職人員71人,水庫管養維護人員定員為25人,按水管單位各崗位要求在單位內通過競爭上崗招用,其他人員到電站通過競爭上崗安排崗位。
利用以下途徑安置人員:
(一)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工齡15年以上的工作人員,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辦理離崗退養。離崗退養期間,由原單位發放離崗退養生活費,並繼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按離崗退養前的工資標準及社會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和計發養老金。
管理處現有此類人員人數為9人。
(二)競爭未能在水庫管養維修人員崗位上崗的人員(37人)到壩後電站安排崗位,由電站統一管理。
七、落實各項社會保障政策
在國家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出台前,仍維持現行養老製度,我處為受聘人員依法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手續,按規定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八、稅收扶持政策
在實行水利工程管理體製改革中,為安置水管單位分流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符合國家有關稅法規定的,經稅務部門核準,申請執行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九、積極推行目標管理責任製
管理處依法進行工程管理,製訂《目標管理考核細則》,落實管理責任製,全麵推行目標管理,嚴格按照考核標準加強管理,規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進一步加強員工業務培訓,不斷提升綜合素質,確保工程正常運行。
十、加強工程水費的征收和管理
工程水費是我處基本支出經費和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的主要來源,依法加大對梅西水庫壩後電站、梯級水電廠等用水單位計收工程水費的力度,管好用好工程水費。
十一、組織實施和時間要求
切實加強對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體製改革工作的領導,積極推進體製改革工作,梅西水庫工程管理處專門成立以單位第一把手為組長的工作小組,各副職為副組長,下設體製改革辦公室。按照市水利局水管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