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用水定額》(DB44/T1461-2014)(以下簡稱《定額》)由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以地方標準發布,於2015年2月10日起實施。《定額》將用水定額分為:工業、生活和農業用水定額。定額值共計722個。其中工業用水定額覆蓋120個工業行業,367種產品408個定額值;生活用水分為城鎮公共生活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城鎮公共生活用水定額覆蓋25個公共服務行業,42個定額值;城鎮居民生活和城鎮生活綜合用水分別包含4種不同城鎮規模4個定額值,農村居民生活用水包括2類地區2個定額值;農業用水包括6類地區,4種作物灌溉及養殖業262個定額值。
用水定額管理以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節水、節能、降耗、減排和增效為指導思想,目的是鼓勵和促進各行各業節水和減排的技術進步,也是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的重要舉措。《定額》的頒布實施,對於開展節水管理,合理配置水資源,促進工業企業水資源的循環利用,提高農業用水效率,全麵建設節水型社會、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等方麵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