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水人[2008]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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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
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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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水利(水務)局、局屬各單位:
根據梅州市人事局《關於做好2008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梅市人字[2008]76號)文件的規定,現就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有關資曆條件和年限計算等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及人事部有關文件精神,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須具有中專以上規定學曆和專業技術工作經曆,即資曆。資曆要求是與學曆要求相連的,有效資曆係指取得中專以上學曆後,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累計,不管以後學曆如何變化,其專業技術工作時間均可累計。
二、申報人工作之前取得中專以上學曆,參加工作後又繼續接受較高層次的學曆教育並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曆(即後續學曆)的,可以後取得的較高學曆為學曆條件,取得較高學曆前後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累計為資曆條件,申報專業技術資格。
三、初、高中畢業生畢業後直接參加工作,後又繼續接受較高層次的學曆教育並取得中專以上學曆的,其專業技術工作資曆應從取得中專以上學曆後開始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技術工作時起計。
四、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其工作年限均以周年計算,今年的截止時間為2008年8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未滿規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報。
五、2008年8月31日之後的業績成果材料,應作為下一年度的業績成果,不得作為本年度的申報評審材料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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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