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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大堤防災減災體係建設簡介
來源:本網   時間:2008-09-03 15:07:00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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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9月,廣東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在全省實施《十項民心工程》的決定,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作為《十項民心工程》之一,在全省如火如荼的展開。時任廣東省委書記的張德江同誌指出:“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實際行動”。這是對全省正在實施的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作出確切的定義和準確定位。梅州市委、市政府對這項工程一直高度重視,把實施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建設作為切切實實為梅州人民辦大事、辦實事、辦好事的重大舉措,作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實際行動。經過多年的建設, 梅州城區“一江兩岸”建設已日趨完善,梅江南堤、北堤工程在近年抗擊“格美”、“碧利斯”等洪災中,起到了很好的防災減災作用,當洪峰經過時,城區居民安居樂業,從過去“抗洪”到今天的“看洪”,充分體現了防災減災體係建設的顯著成效。
一、梅州大堤的基本情況
梅州大堤位於梅江中遊,上遊集雨麵積8152平方公裏,是捍衛梅州市經濟、政治、文化和交通樞紐中心的重要堤圍,是我省十大堤圍之一。梅州大堤由南堤、北堤、東堤和西堤(程江堤)組成,全長39.52公裏,其中南堤12.11公裏,北堤7.51公裏,東堤7.8公裏,西堤12.1公裏,捍衛城區麵積58平方公裏,37.9萬人口,固定資產400多億元。梅州大堤南堤、北堤、東堤由梅州大堤管理處負責管理,西堤(程江堤)由梅縣管理。2003年,梅州市政府與省政府簽訂《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建設目標責任書》,梅州大堤列入省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建設項目,按50年一遇標準加固改造,其中西堤(程江堤)由梅縣負責建設(建設起止年限2001—2004,2004年主體工程已基本完成)。
二、梅州大堤建設史
1986 年7月,梅州市遭遇7號強台風,境內梅江及其支流程江河堤決口16處,8萬居民困於澤國,梅州城區被洪水淹了5天5夜。正是這次台風讓梅州人痛定思痛,從此開始了對梅江堤防的修築和加固,而且鍥而不舍地堅持一幹就是10多年直到今天。梅州地處粵東北山區梅江中遊的河道盆地,台風暴雨、洪澇災害頻發。曆史上梅州市的防洪工程極為簡陋,防禦標準低。1986年以後,對梅州大堤進行了新修和加固,堤防標準達到了20年一遇。但隨著城市發展,這一標準已不能滿足實際需要。從1993年起,梅州市把“一江兩岸”改造作為水利防災減災的重點工程擺上了重要位置。
  然而“一江兩岸”改造建設需要投入大筆資金,靠“吃飯財政”解決顯然不現實,梅州市委市政府敢為天下先,大膽尋求新的思路與辦法。把“一江兩岸”改造大膽推上市場,堅持“政府搭台、企業唱戲”,以地換堤,以地生財來激發社會投資,走出了一條符合地方實際的城市堤防建設新路子。
  在實踐中,梅州市委、市政府堅持政府引導與企業運作相結合,按照“誰投資,誰開發,誰受益”的原則,製定優惠政策,激勵企業籌資進行防洪堤圍改造,用堤外灘塗地給予企業補償,把地交由企業自行開發,並對承擔改造費用的投資方,從灘塗地征用、開發等方麵給予優惠。通過嚴格篩選,市裏最終從全市企業中確定了實力雄厚、資質較高的4家企業作為投資主體,實行分段建設,包幹負責,充當了“一江兩岸”建設的主力軍。4家企業共投資3.39億元,改造堤圍近20公裏。
  為了達到花小錢、辦大事的效果,讓有限的資源和資金得到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堅持堤圍改造與企業經營“雙贏”的原則,把堤圍改造與房地產開發結合起來,吸引企業更多投資。一方麵堤圍按照50年一遇~100年一遇的防洪標準進行改造,確保河道經得起特大洪水的考驗;另一方麵對城區河道進行裁彎取直,盡可能利用興建堤防工程中的閑置灘塗地,把其補償給投資者開發經營,使投資者有所收益。據統計,4家企業共開發灘塗地785畝,新建了客都新村、沿江金岸、沿江半島等8個高標準的住宅小區。
  伴隨著“一江兩岸”的改造,梅州大堤實現了堤、路、橋、湖、燈與沿江建築,園林綠化,園林小品的有機結合,營造了濱水城市的景觀,城市品位得到提高,梅城建成區由建市之初的8平方公裏擴大到了現在的28.27平方公裏。
  梅州人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回報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認可。“一江兩岸”建設,被水利部譽為城市堤防建設的“梅州模式”,2003年被建設部授予“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2003年10月,廣東省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建設動員大會在梅州召開,梅州經驗被省委、省政府向全省推廣,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的張德江同誌說,梅州能夠做好的事情,廣東其他地方沒有理由做不好。
三、梅州大堤的防災減災體係建設
梅州大堤是廣東省十大堤圍之一,防災減災體係由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兩部分組成。
(一)工程建設
1 、梅州大堤南堤起於梅縣機場,止於南堤馬鞍山,全長12.11公裏。按市政府與省政府簽訂的責任書,建設起止年限1993—2004年,總投資24847萬元。梅州大堤南堤加固工程的初步設計由省水利電力廳粵水電管字[1995]16號文批複,省計劃委員會以粵計農[1996]125號文批複同意南堤加固建設。加固工程於1993年9月開始動工,至2004年底已基本完成主體工程,達到50年一遇設防標準。累計完成投資24847萬元,其中國債投資4000萬元,省級撥款1500萬元,市級撥款220萬元,以地折款18747萬元,其他380萬元。
2 、梅州大堤北堤起於城北張七凹,止於公度中學,全長7.51公裏,按市政府與省政府簽訂的責任書,以50年一遇標準加固堤圍5.5公裏,建設起止年限為2002—2005年,總投資17251.01萬元。該工程分為二期:一期工程為黃塘河出口至周溪河出口3.545公裏加固工程由省計劃委員會粵計農[1999]714號文同意加固改造,初步設計由省水利廳粵水基[2000]34號文批複,按100年一遇設防標準進行加固改造,工程總投資6006.13萬元。二期工程為梅州大堤北堤防洪排澇工程已由省計劃委員會粵計農[2003]1026號文批複同意加固建設,初步設計由省水利廳粵水基[2004]46號及粵水電[2004]87號文批複,工程總投資11244.88萬元。北堤加固改造工程於1998年12月動工,目前基本完工。
3 、梅州大堤東堤位於梅州市區以東的梅江左岸,起於東山中學校友樓,止於芹黃黃坑山,全長7.8公裏。按市政府與省政府簽訂的責任書,建設起止年限2004—2006年。梅州大堤東堤工程由省計劃委員會粵計農[2002]1147號文批複同意建設,初步設計由省水利廳粵水基[2003]51號文批複,工程總投資16535.49萬元。
東堤工程於2002年1月動工,目前已完成東山中學段0.5公裏,港務局至秀蘭大橋約1.3公裏;秀蘭大橋以下6.1公裏將在2008年底以前完成。
(二)非工程措施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同樣的洪水規模對經濟社會的損失也是不斷加大,新形勢對防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區防洪工程標準雖然提高了,但隻能防禦設防標準內的洪水,對超過防禦標準的洪水僅靠工程措施是不夠的,需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才能防禦超設防標準的洪水。非工程措施是指通過法律、行政、經濟手段以及直接防洪工程以外的其他手段以減少洪澇災害損失為目的的措施。非工程措施是防洪減災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防洪工程措施充分發揮效益。市委、市政府在不斷加強城區防洪工程建設的同時,高度重視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設,不斷完善防災減災體係。
1 、落實城區防洪責任製。市委、市政府於1998年下發了《關於落實城區防汛責任製的通知》(梅市辦〔1998〕14號),明確了南堤、北堤、西堤的防洪責任單位分別由市直有關單位、梅江區和梅縣擔任,市政府每年下發文件明確三條堤圍的防汛責任人。把發生洪水時各堤段的防守責任落實到各有關單位,明確發生不同量級的洪水時各有關單位要及時組織人員上堤巡查,發生險情時組織人員進行搶險,發生超防禦標準洪水或工程出現重大險情時組織群眾轉移。梅州大堤的有關防洪責任單位都落實了責任製,在每年抗擊台風的時候,市直和梅江區、梅縣的防洪責任單位按照要求都組織了防汛隊伍上堤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保證了梅州大堤的安全。
2 、製度詳細的防洪預案。梅江屬山區河流,洪水形成快,短時間內就能到達城區,一旦形成特大洪水,從五華河子口到達梅州城區僅20小時,因此,製訂可操作性強的防洪預案是減少洪災損失的重要手段。梅州大堤防洪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抗洪搶險組織機構及各有關部門職責任務,預案啟動的時機,人員轉移方案等。
3 、儲備充足的防汛物料。“三軍未動,糧草先行”。充足的防汛物料是保證防洪安全的物質準備。梅州大堤管理處按有關規定備足防汛物料,一是在堤上選取合適的地點大量儲備防汛砂、石,在倉庫大量儲備編織袋、土工布;二是充分利用社會儲備,即與大型沙場石場簽訂合同,按合同規定,沙場石場在汛期儲備一定的沙石,專門用於防洪時的應急需要。兩種方式結合,保證梅州大堤的防洪需要。
4 、加強宣傳,提高防洪意識。《防洪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有參加抗洪搶險的義務。現在河堤牢固了,但是並不等於可以高枕無憂了,因此,參加抗洪搶險的精神不能丟,防範洪水災害的警惕性不能減弱。在做好各項預案的同時,也要加強宣傳,使之家喻戶曉,在萬一遭遇特大洪水時才不會驚慌失措,才能最大限度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達到防災減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