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我市印發《梅州市招商引資“競標爭先揭榜行動”獎勵辦法》(下稱《辦法》),充分調動全市公職人員參與招商工作的積極性,推動更多優質項目早落地、早投產、早見效,促進我市招商引資工作取得新突破。
《辦法》明確獎勵對象分為集體和個人。其中,集體是指在全市招商引資“競標爭先揭榜行動”中招引、 推薦一批好項目和大項目,或者在推動招商引資取得實實在成效的單位,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等。個人是指在組織、推動、落實招商引資工作表現突出、作出顯著成績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等單位的幹部職工。分為項目信息提供人和項目跟進推動人。一個項目隻認定一個項目信息提供人或項目跟進推動人。
獎勵種類分為嘉獎和記功(記三等功)。嘉獎和記功(記三等功)獎勵不能同時獲得。
集體方麵,提供3條固定投資額1億元以上或1條固定投資額10億元以上製造業項目有效信息,並協助招商部門與投資方開展對接洽談,項目獲得投資方和落戶方認可並最終落戶我市,給予嘉獎獎勵。在符合嘉獎條件且固定投資額均2億元以上,按照固定投資額進行排名,排名前20%的,給予記功(記三等功)獎勵。
項目信息提供人方麵,提供固定投資額1億元以上製造業項目有效信息,並協助招商部門與投資方開展對接洽談,項目獲得投資方和落戶方認可並最終落戶我市,給予嘉獎獎勵。在符合嘉獎條件且固定投資額2億元以上,按照固定投資額進行排名,排名前20%的,給予記功(記三等功)獎勵。
項目跟進推動人方麵,新引進固定投資額3億元以上製造業項目,並在項目落戶過程中,推動投資方與我市招商部門開展對接洽談,起到實質推動作用並獲得投資方和落戶方認可,項目最終落戶我市,給予記功(記三等功)獎勵。
《辦法》指出,要加強組織領導,由市委辦、市政府辦對獲得嘉獎和記功(記三等功)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獲得獎勵的幹部職工,在選拔任用、職務職級晉升、評先獎優等方麵優先考慮。要嚴格程序標準,堅持實事求是,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獎勵並作出相應處理。各級各部門應為項目信息提供人、項目跟進推動人提供充足的工作保障。項目被認定具有較高價值的,經個人申請並取得本單位同意,可申請臨時抽調至招商專班工作,抽調時間不超過1年,專職跟進,推動投資方與我市招商部門開展對接洽談,原單位崗位職級不變。
梅州日報記者: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