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商務〔2017〕5號
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財政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印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6〕41號)、《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若幹意見的通知》(梅市府辦〔2016〕20號)和《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促進電子商務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2016〕4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促進電子商務加快發展,製定本細則。
一、扶持對象
依法在我市設立,經營方麵無違法違規行為、具有獨立法人企業資格的從事電子商務運營、應用及專業配套服務的企業和相關機構,或者經市政府認定的電子商務載體,其他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服務平台等。
二、扶持資金額度安排
鼓勵企業加大在電子商務領域的科技研發投入,提升電子商務發展水平。2016—2020年由市財政每年安排促進電子商務發展專項扶持資金500萬元,重點用於宣傳推介、載體建設、產業促進等方麵,推動我市電子商務快速健康發展。
三、扶持項目、條件及標準
(一)支持開展擴大電子商務影響的相關宣傳推介活動
對市、縣(市、區)電子商務協會或第三方組織舉辦的電子商務論壇、電子商務競賽、電子商務展會等,並經市商務局認定的活動給予扶持。
支持標準:對電子商務論壇給予扶持,每場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電子商務競賽給予扶持,每場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電子商務展會給予扶持,每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支持培育載體建設
1、支持創建電子商務載體:充分發揮電子商務示範體係的引領、輻射和帶動作用,鼓勵、支持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園區)、孵化器、創客空間等載體建設,鼓勵電子商務載體與科技發展相融合,加大科技研發力度,推動電子商務載體創新發展,提升電子商務載體的發展水平。
支持標準: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載體的管委會或運營方,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和15萬元。
2、對電子商務載體管委會或運營方給予扶持:
(1)對運營一年以上,辦公使用麵積超過
(2)對運營一年以上,辦公使用麵積超過
3、對電子商務載體內配套快遞物流服務給予扶持:對在載體內運營一年以上的快遞物流企業給予專項扶持。
支持標準:對運營一年以上,且在基地(園區)、孵化器、創客空間等載體內設立了區域分撥中心的快遞物流企業,給予項目實際投資額20%的資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支持特色產業與電子商務深度融合發展
1、支持農電子商務發展:鼓勵企業加大對食品、農產品等特色產品的科技研發投入,提高產品附加值。對依法在我市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獨立網店、近兩年經營無違法違規記錄的農副產品經營企業給予扶持。
支持標準:對年度農副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增量部分,按每100萬元增量給予0.5萬元標準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支持生產、商貿流通企業提高電子商務運用率,發展網絡銷售:對生產企業、傳統百貨、連鎖超市等商貿流通企業的轉型升級給予扶持。鼓勵傳統商貿流通企業加大科技投入,運用新技術加快形成消費場景,推動商貿流通業的線上線下融合,推動數字化和智慧化發展。
支持標準:對設立了獨立的電子商務法人企業並運行一年以上的生產企業,網絡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傳統百貨、連鎖超市、住宿餐飲等商貿流通企業,開展網絡零售業務,網絡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3、支持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對開展跨境零售業務的企業,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的外貿綜合服務平台、海外倉、交易平台等給予扶持。
支持標準:對於開展跨境零售業務的電子商務企業,給予跨境快遞費用總金額不超過6%的扶持;對海外倉、交易平台,給予一次性投資總額50%,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的扶持;對為B
(四)培育壯大電子商務經營主體
1、引進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企業:鼓勵集中力量吸引一批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運營企業特別是總部型電子商務企業落戶。在我市設立區域性總部、功能性中心或建設對我市電子商務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實行“一事一議”資金扶持政策。
2、支持電子商務示範企業:支持電子商務企業積極開展示範企業創建活動,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示範企業稱號的重點電子商務企業,給予專項支持。
支持標準:對新獲評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和3萬元。
3、支持中小微企業提高電子商務運用率:鼓勵中小微企業提高電子商務運用率,支持設立獨立法人的電子商務企業。
支持標準:對自建平台或通過第三方零售平台開設網店的中小微企業,網絡年銷售額100-3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網絡年銷售額300-5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網絡年銷售額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4、支持電子商務領域科技支撐服務企業:鼓勵企業加大在電子商務領域開展研發、技術創新,以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虛擬現實、區塊鏈、人工智能等各類新技術為重點,打造電子商務技術服務產業。
支持標準:當年科技服務收入100-2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服務收入200-3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服務收入3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本細則扶持資金總額為500萬元,扶持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四、申報與審核
(一)市商務局在每年3-5月份集中受理上一年度獎勵和資助項目的申請。
(二)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聯合組織專家評審會,對擬扶持申報項目進行審核,並結合公示結果提出審核意見,由市財政局審定後按照相關程序撥付扶持資金。
(三)申報材料(一式五份):
1、《梅州市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扶持資金申請表》;
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ICP備案登記證明等正、副本複印件、上年度納稅證明年度會計報表、相關審計報告等;
3、網上銷售數據證明、銀行入賬記錄、平台企業提供收費注冊用戶數證明、載體提供入駐企業數量證明;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五、其他
(一)以上資金扶持同一事項不重複享受,按最優措施執行。已享受“一事一議”措施的企業,不享受本細則規定的資金扶持政策。所涉及扶持政策的兌現,由各企業(單位)自行申報。
(二)企業當年度發生侵權、欺詐、商業賄賂、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產品質量事故等其他違法事件的,取消享受優惠政策的資格。對“以虛假資料等騙取扶持資金的”,將依法追回扶持資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有效期至
梅州市商務局梅州市財政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