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布《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提出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合理保持貨幣信貸總量;引導、推動重點領域與行業轉型和調整等10條指導意見。其中的支持企業“走出去”指出,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大力支持企業“走出去”。以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重點,進一步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推進外彙管理簡政放權,完善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外彙管理製度。逐步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改進外債管理方式,完善全口徑外債管理製度。加強銀行間外彙市場淨額清算等基礎設施建設。創新外彙儲備運用,拓展外彙儲備委托貸款平台和商業銀行轉貸款渠道,綜合運用多種方式為用彙主體提供融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