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國國家外彙管理局宣布了進一步簡化、整合直接投資外彙管理法規的新規定。此項新規加大對外商直接投資外彙管理規定的清理力度,廢止了24項外商直接投資外彙管理法規。
此舉將使得中國的外商直接投資外彙管理法規更加簡明、規範和係統化。
這份《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外彙管理規定》及配套文件將自2013年5月13日起實施。
其中,進一步規範和明確外國投資者境內直接投資(FDI)外彙管理,並廢止了一批外商直接投資外彙管理規範性文件。
《規定》在2012年12月對FDI外彙管理政策調整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並整合了外商直接投資所涉及的外彙登記、賬戶開立與使用、資金收付及結售彙等環節和政策。
至此,中國FDI、ODI(境外直接投資)外彙管理以登記為主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同時,借助近期推出的資本項目信息係統,強化了直接投資項下資金流出入的統計監測。
國家外彙管理局表示,《規定》的出台,將進一步提高中國外彙管理政策透明度,促進投資便利化,提升外彙管理服務實體經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