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政府網站公布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決定共取消171項行政審批項目、調整143項行政審批項目。進出口方麵,國家幾乎全數取消了對進口付彙核銷的行政審批,停止審批2個月前已不再發放的出口核銷單,取消對報關員注冊登記的審批,調整大量外資投資相關事務的審批製度,將審批權限從商務部下放至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為促進外經貿平穩發展,最大限度發揮外經貿對推動宏觀經濟增長的貢獻,全麵、係統、大範圍地取消行政審批環節、下放審批權限,有利於加快相關經濟活動的運行周期。